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3号)文件规定,根据施工总包单位的申请,经初审,现将下列单位(项目)申请工资保证金免缴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名单》
公示期: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7日
如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海曙区劳动保障执法服务中心来电来信如实反映情况。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的,上述项目将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联系人:张鹏程,联系电话:0574-55889907,来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59号房地产大厦8楼808室。
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日
附件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免缴 原因 | 备注 |
1 | 小漕地块配套路 | 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 | 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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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曙区BZ01-04-02a-2地块(年产300万套智能驻车系统项目) | 浙江广昇建设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