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77号)和《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市政府令第25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后认为2023年度5月31日前海曙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暂无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海曙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