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望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准望春工业园区科泰路(聚才路-中新凯德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宁望工〔2023〕12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望春工业园区科泰路(聚才路-中新凯德路)道路工程
二、项目统一编码:2209-330203-04-01-639732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海曙区集士港镇宁波望春工业园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路线总长0.192Km,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断面宽度为2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雨污水管、电力、给水等综合管线)及交通路灯等道路附属工程。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095.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77.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9.82万元,预备费48.81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计划于2023年7月开工,2023年12月底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附件.doc: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