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3395/2023-87629
  • 文件编号:海政办发〔2023〕23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区府办文件
  •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5-1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2 09:35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部署,扎实推进我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打响“海曙·创造美好品质”品牌,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衡可及和优质共享,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建立覆盖全区范围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成投用一批重大公共服务项目,落地一批民生实事工程,全面建成“15分钟公共服务圈”,打响“专曙”民生品牌,形成一批具海曙辨识度、走在全市前列、全省有影响力的“七优享”品牌,为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提供有力支撑。

表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服务“七优享”五年目标

领域

序号

指标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幼有善育

1

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3.47

4

4.3

4.6

5

5.5

2

普惠托位占比(%)

49.55

60

62

65

70

75

3

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

97.67

86

90

95

96

96

学有优教

4

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

92

93

94

95

95.5

96

5

义务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80.94

87

89

90

91

93

6

镇(乡)街道老年学校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劳有所得

7

城镇登记失业率(%)

2.22

<3.5

<3.5

<3.5

<3.5

<3.5

8

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

93

94

94.5

95

95.5

96

9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累计数(万人次)

4.4

6.4

8.4

10.4

12.4

14.4

病有良医

10

人均预期寿命(岁)

-

83.70

83.72

83.75

83.80

83.85

11

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

-

9.01

8.89

8.69

8.49

8.29

12

“浙里惠民保”投保率(%)

25

38

40

50

70

70

老有康养

13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人)

29

30

31

32

≥32

≥32

14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9.8

60.1

60.4

60.7

60.9

61.1

15

长期护理保险覆盖人群(万人)

71

74.79

全覆盖

全覆盖

全覆盖

全覆盖

住有宜居

16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48

48.44

48.45

48.46

48.47

48.48

17

保障性租赁住房累计建设筹建套数[万套〔间〕]

1.057

1.623

2.103

2.404

2.472

2.517

18

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

93.6

94

94.5

95

95.5

96

弱有众扶

19

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元)

14172

14700

15400

16000

16500

17000

20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

80

82

83

85

87

90

21

“残疾人之家”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2

镇(街)级助联体数量(个)

4

17

17

17

17

17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实现“幼有善育”。提升优生优育服务能力,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推动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医育结合,营造育儿友好氛围。(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1.不断强化生育服务保障。提升三级妇幼健康服务质效,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规范做好孕前优生、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提升出生缺陷儿童保障水平,全力打造母婴安全示范区。到2027年,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巩固在较低水平。

2.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大普惠托育机构支持力度,鼓励国有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倡导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建立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5种模式为主,家庭托育点、社区驿站等为补充的“5+X”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围绕区域托育服务共同体和三级托育服务网络打造,建设区级、镇(乡)街道和社区(村)三级托育服务机构。全面开展托育机构星级评价,健全完善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到2027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5.5个,普惠性托位占比达75%。

3.深化完善医育结合机制。全面实施儿童健康促进行动,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优势与业务指导功能,建立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和婴幼儿家庭间的互动通道。鼓励儿科医生、儿童保健人员、护士等兼职托育机构健康指导员,持续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联动协作,推进0-3岁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和干预。建设一批“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提供儿童医疗、儿童保健、预防接种和养育照护指导等“医、防、护”相融合、整合型的儿童健康服务。到2027年,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稳定在96%以上,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达到1.3名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超94%。

4.加快打造良好育儿环境。依托智慧托育管理系统和便民服务应用场景,推进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信息互通和数字化监管,为机构办托、家庭入托和育儿指导提供集成服务。支持优质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婴幼儿养育公益课程,利用互联网等免费开放。支持各类主体建设智慧托育服务机构,加快高新科技在托育机构的推广应用。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托育服务宣传,规范托育行业健康发展。

(二)加快实现“学有优教”。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断完善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全域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着力办好卓越城区卓越教育,更高水平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共建共管、特殊教育优质融合、终身教育优质共享。(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1.高标准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推进公办幼儿园扩容增效,深化幼儿园等级提升行动。加快张雪门教育思想研究院建设,打造区域全覆盖的新时代“行为课程”品牌。到2027年,创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计划建设幼儿园8所,新增幼儿园优质学位2640个,全区优质幼儿园(省一级、二级园)覆盖率达85%,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超96%。

2.高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按照“补短提质”要求,全面推进初中品质提升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四明片区教研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构建小学与初中、初中与普高的学习共同体。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加大教育品牌引育力度,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通过“优质学校+”等方式,不断扩大城乡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深化家校双向减压减负,全面提升义务段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加强作业管理,做亮“智慧作业管理项目”数字化场景,推进作业智慧管理应用全覆盖。到2027年,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计划建设中小学11所,新增义务段学位22425个。

3.高起点推进高中教育共建共管。全面参与高中办学体制改革,率先探索高中市区共建共管模式。超常规推进海曙中学建设,引进优质高中品牌支持学校高起点办学,着力打造成为优质校园工程、高水平现代化学校、共同富裕教育行动的样板;实施小、中、高一体化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打造成为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鲜明音乐教育特色的省内一流、全国知名艺术特色学校。

4.高层次推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延伸,不断创新医教结合模式,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特普职融合、教康整合”的区域现代特殊教育体系。深入研究自闭症儿童的有效干预策略,加大区域特殊教育社区融合教学推广力度,积极争取特色系列课程列入全省培智学校地方课程目录,进一步扩大海曙特殊教育影响力。到2027年,创建“卫星班”3个以上、市级学前融合教育示范点2个以上、市级示范性资源教室15个。

5.高质量推进终身教育优质共享。加强“15分钟学习服务圈”建设,推进社区教育进农村文化礼堂,建好基层老年大学(学堂),不断满足全民终身学习需求。推动社区学院和镇(乡)街道成人学校转型,引导和支持中小学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教育,做强家庭教育“海贝计划”,多样化满足社会人员学历提升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需求,以“学校后”教育为重点全面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到2027年,推动有意愿的中低学历社会人员普遍提升1—2个学历层次,镇(乡)街道老年学校覆盖率达到100%。

(三)加快实现“劳有所得”。深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围绕“乐业海曙、匠心汇海、优保民生、平安人社”四大品牌建设,推动就业扩容和提质双向发力,努力提升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水平,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全方位打造高质量充分就业创新城区。(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推进就业扩容提质。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全力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持续升级“就业创业帮”服务品牌,用好“就业实践基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载体。建立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全域打造老百姓身边的零工市场(驿站),依托灵活就业在线和银行网点、超市、集贸市场等线上线下平台,实现“24小时不打烊”的服务体系。大力推广“灵活保”,落实各项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提高贷款便利度和政策获得感。到2027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5%以内。

2.推进技能队伍提升。全面落实“匠心汇海”技能人才提升计划,构建培训、评价、竞赛、平台、奖励等全链条发展体系。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强重点群体和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支持民办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到2027年,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达36%。

3.健全暖心就业服务。开展更高质量“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好“百川汇海·来曙有位”巡回招聘活动,组织参与各级重大人才活动,年均举办招聘活动150场次。依托区人社掌上秘书平台,全面推动退休后延人员“免申即享”养老待遇,努力建立“延缴信息早了解、中断预警早干预、待遇领取早知晓”的“三早”服务模式。深入对接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用才需求,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4.提升权益保障水平。稳步推进社保扩面提质,依托社保精准扶贫、户籍人口养老保险动态监测、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人员参保扩面等途径,实现应保尽保。扩大职业伤害保障力度和范围,推动新业态从业人员、超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等未建立劳动关系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开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先行试点,实现“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破题,鼓励参保人通过多缴费、长缴费提高待遇水平。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严格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定期发布工资指导价位信息。深入推进“海曙无欠薪”行动,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管理。加强数字化仲裁庭建设,探索劳动争议简易速裁机制。到2027年,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达到96%,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2%以上。

(四)加快实现“病有良医”。高标准开展健康海曙建设,高站位建设医学高峰,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建立全域全程、优质高效、便民惠民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促进全民健康提升。(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1.大力推进医学高峰建设。加大区域专科联盟、区级重点学科、基层特色品牌学科建设,以医联体市级牵头医院重点学科为引领,构建区级优势学科群与市级医疗卫生品牌学科相结合的学科建设发展体系,集中资源打造区内乃至市内“医疗高地”。立足全生命周期,推进区级医院康复医学建设,通过引入知名康复医学团队等方式,将区第二医院建设成为区级康复医疗中心。主动参与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市建设,推进“宁波市中医药特色街区”、中医特色专科联盟等重点项目建设。到2027年,累计引进高层次人才50 以上,建有区级康复医疗中心1家。

2.全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实施高水平区级医院建设,持续提升区第二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深入打造区第三医院胃肠疾病诊治品牌。加快推动区中医医院等级创建,推动与上海、浙江省级医院的长效合作。持续推动区口腔医院与浙江省口腔医院等知名口腔医院共享合作。强化海曙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龙头”引领带动作用,深化基层医疗机构与医联体牵头医院、核心医院的共享合作,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有力推动“优质服务基层行”和“一院一品牌”专科发展,探索同质化、规范化“两慢病”诊疗模式和示范点建设,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服务、急诊救治等能力。到2027年,力争创建一家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县域就诊率稳定在90%以上,力争超过95%。

3.提升全民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共富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天一甬宁保”等普惠性商业健康保险推广机制,全面落实医疗救助政策保障,有序推动长护险扩面提升。优化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构建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推广医保办事全程“不见面”互联网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多元支付模式,扩大“住院支付同病同价病组”和“门诊支付”改革试点,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到2027年,同病同价病组达到120个,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品种和医用耗材种类分别达到650个和24类。

4.持续做好全民健康促进。全面推进同质同标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持续完善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制度,大力推进重点人群结直肠癌、慢阻肺等筛查。优化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各项工作。落实“一老一小”明眸皓齿工程,全力做好残疾预防工作。实施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普惠工程,大力推进公共体育“一场两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全面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向纵深发展。利用桥下空间、城市闲置土地开展体育场地建设,推进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实现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到2027年,全区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3.85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

5.深化数字健康服务内涵。加快数字健康底座建设,新建云HIS、区级转诊等业务平台,建成区级卫生健康数据中心。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探索创新“健康大脑+智慧医疗”的典型场景,用人工智能推动数字医学创新发展。拓展数字健康服务,整合打通线上服务终端,完善授权调阅和开放服务渠道,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推广普及“互联网+”医疗、护理、药事、中医、医保等服务,构建线上预约、在线诊疗、线下护理、药品配送、医保结算等全流程闭环服务。积极参与市卫生健康委推进“甬有急救”“献血优享”“甬e心坊”等数字健康重点应用建设。依托一体化信息平台打造区域数字医联体。加强网络安全建设,提升全区网络安全风险预警覆盖范围。到2027年,全区数字健康重点应用年服务人次达到100万。

(五)加快实现“老有康养”。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完善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推进养老服务下沉,构建形成“共富型”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基本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实施普惠养老服务保障行动。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善老年人综合能力动态评估机制。优化居家养老服务补助、高龄津贴等老年福利制度。探索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和老年认知障碍全周期照护服务体系。持续开展四明山区域高山老人“银龄安养”服务。完善养老服务补助(贴)制度,通过“爱心卡”“敬老分”、套餐包等创新方式优化养老服务补助。推动海曙智慧养老平台迭代升级,持续优化护理培训、老年助餐、上门服务、安全巡检等重点应用场景。推进智慧养老院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配备无感服务智能终端。2023年新建智慧养老院1个,到2027年新建智慧养老院6个以上。

2.实施院居家融合提升行动。制定实施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推进居家社区机构服务相融合,支持养老机构专业化运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行动。建设一批高品质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人活动设施,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质量。到2025年,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0%,每万老年人口拥有认知障碍床位数超20张。持续提升认知障碍老人照护质量,深化失智老人医康养护一体化省级示范成效。

3.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提质行动。鼓励发展嵌入式养老机构,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功能提升行动,推动建设具备居家助餐、上门服务、机构托养、区域指导等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要求,新建小区按照“四同步”要求统一交付镇(乡)街道使用,不达标的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改建补建等方式予以解决。未来社区(乡村)应当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食堂,鼓励建设小微型养老机构。实施老年助餐服务“双倍增”计划,构建“城乡15分钟”的老年助餐服务圈,推动80%以上公办养老机构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到2027年,实现大中型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全覆盖。

4.实施医养康养结合深化行动。鼓励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立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分院或医疗服务站点,确保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100%。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对口保障常态化机制,分级分类为老年人尤其是重点对象提供日常健康服务。加快建设康养联合体,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参与康养联合体,到2027年,实现康养联合体镇(乡)街道全覆盖。

5.实施养老服务专业能力提高行动。以养老服务人才培育列入省民政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重大改革创新试点为契机,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培育培训工作,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管理体系,每年培训家庭养老照护者1000人次、养老护理职业技能150人次、老年认知障碍护理20人次。到2027年,全区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超过32人。落实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入职奖补和竞赛激励等优惠政策。

(六)加快实现“住有宜居”。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聚焦“共同富裕”目标,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持续提升住房居住品质和城乡房屋安全,扎实推动海曙区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1.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坚持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制度,合理谋划棚户区改造方案,以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为重点,适当扩大保障覆盖面,力争解决更多环卫工人等无房新市民以及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从小范围深度保障向大范围分类普适保障转变,全面实现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到2027年,累计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17万套(间),公租房在保家庭达到1万户,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超48.48%。

2.持续提升住房居住品质。践行“双碳”理念,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加强装配式建造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完成海曙区城市更新未来社区专项规划,推进未来邻里、治理、教育、健康、服务等场景以及81890、基层治理四平台等海曙特色化应用集成落地,全域打造更具烟火气、共富味、现代化的未来社区。健全党建引领的物业管理体系,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升行动,完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长效机制。在项目资金平衡、集约利用土地、工程符合规范前提下,通过全村拆建、迁址移民、梳理式改造等方式,持续推进美丽村庄宜居家园建设,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稳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到2027年,累计创建县级以上优质工程87个以上,完成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5个,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6%。

3.全面提升城乡房屋安全。继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三轮城镇房屋调查登记、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和“保险+服务”机制等工作,形成新一轮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清单,落实责任,制定治理改造计划和措施,实现全区城乡危房动态清零。进一步完善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和“保险+服务”机制,探索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新模式。加快推进“农房浙建事”重大应用的贯通推广。完成城乡房屋(含自建房)安全整治行动。应用“浙里甬有安居”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城乡房屋全覆盖、全生命、全服务的数字化安全管理。到2027年,实现城乡危房整治率100%、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率100%。

4.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健全风险防控处置机制,持续推进非正常交付和停工项目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完善商品住宅品质提升标准,鼓励实行“优质优价”,严格商品房“样板房”监管。继续探索现房销售试点,增加商品住宅现房销售地块。推进“住宅品质保障在线(安心收房)”等数字化应用,完善住宅工程全过程质量评价体系。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模式,创新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白名单”管理制度,实现房地产领域风险闭环工作机制。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推动长租房市场发展,促进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七)加快实现“弱有众扶”。推进“物质+服务”救助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构建新型慈善体系,高标准建成精准、高效、智慧、温暖新时代“1+8+X”大救助体系。(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稳步提高救助兜底保障水平。科学执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上年度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挂钩的自然增调机制,增长幅度不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贯彻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制度,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7倍执行,规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的使用范围。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快、活、准、专”的特殊功能,将审批权限下放至镇(乡)街道,将急难救助覆盖全人口。到2027年,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17000元。

2.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长效机制。全面建成监测预警、动态调整、探访关爱、诚信评价、尽职免责等五大长效机制。实现因病致贫返贫防范机制全面重塑,精准识别因病陷困人员,降低困难群众医疗成本,稳步调高医疗救助限额和救助比例,逐步扩大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深入实施专项社会救助行动,加快推进残疾人托养照护机构建设,加强困难职工救助帮扶。到2027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率、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率、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率、巩固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和困难群众参保率、社会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均达到100%

3.构建慈善参与救助帮扶格局。聚焦“一老一小一残”开展帮扶,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积极鼓励慈善捐赠,加速推动慈善信托发展。大力推动慈善组织登记认定,有序发展社区服务、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应急救援以及科教文卫体领域慈善组织。积极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和公益性社会团体认定为慈善组织,重点推进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会工作协会、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婚姻家庭服务机构等民政业务领域社会组织认定为慈善组织。推动救助需求与慈善资源精准有效对接,引导慈善资源合理流动。

4.对标提升救助服务规范实施。实现区级助联体实体化运行,标准化建设镇(乡)街道、村(社区)级助联体服务站(点),将社会救助服务下沉至小区自治站。推广使用“链上救助2.0”及“志愿者+”暖心帮扶,落实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公用事业民生补贴事项的“一件事”惠民联办。应用“幸福码”开展探访关爱,根据“浙有众扶”系统多途径归集救助结果信息,集成“幸福清单”并定期发放。到2027年,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事项做到应办尽办,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达到100%。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1+8”工作体系,成立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牵头单位分别组建重大项目和7个领域共8个专项组,分别制定分领域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清单,明确工作任务,抓好省、市评价指标落实推进工作。

(二)加强项目支撑。按照“锚定五年、谋准三年、扎实干好每一年”的要求,形成全区公共服务重大项目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合力推进公共服务重大项目提质增效。强化项目推进的协调督导,建立分领域、分单位、分层级的多维晾晒机制,推动项目早建设、早投用、早惠民。

(三)抓好民生实事。坚持公共服务优质普惠共享的原则,把民生实事作为实施“七优享”工程的重要抓手,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并推进,确保能快则快、能早则早、能多则多,切实把群众盼的事变成政府干的事、把政府干的事变成群众满意的事。

(四)推动数字赋能。用好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数字化平台,实现重大项目和重大任务实时感知、全量监测、精准评价、全域在线,为制定政策、优化公共服务和要素配置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2023年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指标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