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我区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打造引领“海曙·创造美好品质”的人才创新高地和工程师友好区,根据《关于落实2023年度海曙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的意见》(海人才办发〔2023〕1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海曙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资格认定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根据文件,符合下列三类之一(附件2)且在海曙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含部分与我区合作引才市属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享受相应入学政策。
1.第一类人才:《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22年版)》前四类人才,并持有《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包括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
2.第二类人才:市级认定的高级人才、海曙区重点人才(A类)、区属重点企业高管(骨干)人才(A类)、翠柏里创新街区企业高层次人才。
3.第三类人才:海曙区重点人才(B类)、区属重点企业高管(骨干)人才(B类)。
二、申请程序
1.第一类人才及第二类人才中的高级人才需先在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https://hrs.nbrc.com.cn/)根据要求进行人才认定网上申请,在市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后,携带材料列表(附件3)中的对应材料至海曙区相关部门进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资格认定。
其中第一类中的市顶尖人才、特优人才子女及领军人才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子女需入学的,通过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热线(联系电话:89183287)和市教育局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办理;第一类中的其他高层次人才(指市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及第二类人才中市级认定的高级人才,人才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供相关证明(子女户籍、房产证或居住证、租房协议(非本地户籍)),并填写《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附件4),向区人力社保局申请办理(其中市本级人才向区教育局申请办理)。
2.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根据资格认定材料列表(附件3),填写《海曙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资格认定表》(附件5),一并提供相应材料,向区人力社保局申请办理。
3.区人力社保局受理后,会同相关部门对人才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转交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其他说明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从即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12:00前到指定受理窗口递交资格认定材料(工作日办理)。同时,为防止因无法认定为高层次人才而错过正常入学报名,申请人也需按照教育部门的相关公告同步进行网上入学报名。
海曙区人力社保局(人才认定及材料提交):吴老师 55883134或55883130;受理窗口: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124办公室。
海曙区教育局(教育政策咨询):李老师 87291890。
附件:
1.《关于落实2023年度海曙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的意见》
2.《引进高层次人才分类及具体条件》
3.《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资格认定材料列表》
4.《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填报)
5.《海曙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资格认定表》(除第一类人才和第二类人才的高级人才之外的其他人才填报)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