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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1708/2023-48080 组配分类: 镇(乡)、街道预算
发布机构: 高桥镇 发文日期: 2023-05-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机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委员会是党在基层的一级组织,受中共海曙区委领导,是全镇的领导核心,对本镇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实行全面领导。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是镇人民代表大会执行机关,是国家基层行政机关,受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领导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依据法律、法规,在本辖区内行使一级政府行政管理职能。高桥镇党委、政府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本级政府决定和命令;负责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负责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

(三)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生、体育事业和民政、司法、环境和资源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人民武装、民族宗教、政府法制等工作。

(四)贯彻党的农村政策,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五)依法保障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财产权,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区域内的规划管理、城镇管理、房产管理、土地使用(出让)、房屋拆迁(征收)、开发等工作。

(七)加强镇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推进村务、财务公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主要财政工作目标

2023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海曙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高桥镇党委、镇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大对财政收入的管理力度,使其稳定地增加,并对其支出结构进行优化,使其达到收支平衡,实现财政的可持续发展。

编制2023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建设“甬西发展桥头堡,数智宜居新高桥”。

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的重点是:第一,要过好“紧日子”。全面开展开源节流、增加收入和节支的各项工作,严格控制财政开支,打好“铁算盘”,厉行节约办好实事;二是“以收定支”,提高质量和效率。按照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我镇的实际财力,科学核定预算,以保证经费预算支出与我镇发展的实际相符;三是强化管理,严明纪律,强化对财政经费的“双监控”;四是要加强上下联动和协调沟通,形成强有力的合力,推动财政改革部署的落实,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增强财政的可持续性。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预算收入总体情况

(一)2023年财政预算总收入

2023年计划实现财政总收入131493万元,较上年数119539万元增加10%,其中:中央财政收入54877万元,较上年49888万元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616万元,较上年69651万元增长10%;基金预算收入16300万元,较上年9560万元增加71%。

(二)2023年可用资金

根据目前宏观调控形势和现行的财政分成体制,2023年镇财政可用资金为57800万元,较上年可用资金56489万元增加2%。

1、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41500万元;

其中:区财政下拨的支出基数24500万元,按现行的财政体制税收分成收入14500万元,上级转移补助收入2500万元。

2、基金预算可用资金16300万元;

主要为:中心小学改扩建补助2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教育收费收入3000万元等。

二、2023年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财政总支出为57800万元,具体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3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 900万元; 

3、教育支出23300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0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3030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20600万元;

8、农林水支出200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450万元.

上述9项相加合计安排预算支出57800万元,2023年预算收支相平。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高桥镇2023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主要用于外出考察、学习、培训等工作;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各级相关部门来深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工作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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