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行为,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提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营造我区良好的营商环境,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评价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办研究起草了《海曙区招标代理服务红黑榜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4月24日17:00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办反映。
电子邮箱:hsqjgzx@163.com
通讯地址:海曙区气象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区交管办,邮编:315000
附件: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曙区招标代理服务红黑榜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