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43395/2023-86852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4-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海曙区政府2023年4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时间:2023-04-12 16:59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叶枝利 区长

(一)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锚定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目标,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聚焦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三大路径”,抓好三个“一号工程”行动方案的完善实施和“十项重大工程”的衔接落实,高水平谋划推进目标任务、思路举措、项目抓手。

(三)紧盯重大项目,扩大有效投资,迭代升级重大项目“1314”统筹推进、征地拆迁例会等工作制度,促进重大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

(四)大力实施“双促双旺”促消费稳增长行动,谋划启动新一期消费促进活动,支持住宿、餐饮、零售、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回暖,加快培育新型消费业态和消费新热点。

(五)着力稳外贸引外资,全面走出去拓市场、抢订单,坚持“大抓招商、抓大招商”,重塑招商引资体制机制,奋力开创招大引强新局面。

(六)联动推进重大会议重大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和第19届亚运会宁波赛区保障工作,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城市环境。

(七)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持续开展“千名干部助万企”行动,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升服务企业实效,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八)主持召开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将上级要求与海曙实际紧密结合。

(九)认真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攻坚行动,全力以赴“遏重大、控较大、减总量”。吸取有关森林火灾事故教训,压实责任,强化举措,打好森林防火防守战。

(十)统筹做好社会治安、信访维稳、舆情管控等工作,加强风险监测和分析研判,健全完善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确保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张盈军 党组成员

(一)研究制定临空产业扶持政策草案,积极对接财政转移支付款项拨付情况,加快政策兑现。

(二)进一步拓展第五航权应用,加强与项目方、机场货运保障部门的对接协调,做好第五航权宁波往返比利时货运航线执飞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持续做好国际贸易企业注册落地服务,以国际邮件互换中心为载体,确保东捷运项目、德之道日本高端生鲜进口业务顺利实施推进,进一步扩大进出口规模。

(四)研究制定《关于促进宁波国际邮件互换中心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宁波邮件互换中心跨境电商专项扶持政策》,持续深化国际邮件互换中心招商合作方案。

(五)加强同中航油宁波分公司沟通对接,组织测算相关数据规模。

徐洪涛 常务副区长

(一)密切跟踪重点行业经济数据反馈情况,定期召开经济运行调度会。做好扩投资优结构攻坚行动相关工作,深入实施“比项目、拼速度,加速空间大焕新”行动。

(二)制定完善三个“一号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加快发布总体方案和各专题、各专班实施方案,做好优秀案例收集上报。

(三)筹备召开共同富裕样板区工作例会,完成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区工作要点编制。开展海曙“双碳”行动方案课题研究,推进四明山特色农产品碳标签相关工作。

(四)组织召开全区资本市场工作推进大会,营造全区资本市场氛围。谋划制定《区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五)加快城市更新贷款授信审批,确保项目按时启动。协调城更项目备案审批流程,督促银行加快贷款授信审批。

(六)强化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和值班值守工作。加强清明节期间值班值守,督促各镇乡增配巡山力量,规范信息报送制度,确保及时应对处置。

(七)夯实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基础工作,开展“4.15”防汛防台日主题宣传工作,组织面向镇(乡)街道、村(社区)防汛工作人员的基层防汛防台业务培训。

(八)推进人防数字化改革,完成“浙江省人防数字化综合平台”数字建设基础数据完善工作。

(九)出台《加强海曙区国有企业参股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督促国企开展自查自纠。完成2022年企业决算年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工作。

(十)继续落实各项稳岗优工举措,优化监测样本企业,加强企业用工监测,提高就业形势分析研判能力。继续做好赴外开展系列“高校—企业双选会”及硕博人才专场招聘会。

(十一)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督查,拟定本年度普法实施意见,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综合知识考试,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技能培训。

邬旻 副区长

(一)制定出台《海曙区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行动方案》《海曙区强力推进开放提升实施意见》。

(二)全力抓好商务经济运行,持续开展招商引贸,推动指标稳增进位。

(三)围绕“双促双旺”促消费稳增长,谋划启动新一期消费促进活动。

(四)持续抓好重大项目招引落地,协调解决重点项目落地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五)继续开展“百团千企万人”拓市场促招引行动,鼓励引导企业赴境外参展参会,助企拓展新订单、开拓新市场。

(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走访调研服务重点商贸企业、重大招商项目。

(七)积极做好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第二十四届浙洽会前期准备工作,发动企业参加“广交会”。

(八)组织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相关活动,举办江南翠柏里知识产权赋能中心启动仪式。协调推动81890申报中国质量奖。

黄列 副区长

(一)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最新精神,督促“乙类乙管”后监测预警、医疗救治等各项规定防控措施落细落实。

(二)组织开展教育工作专项调研,指导做好第二批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招聘,有序推进2023年中小学招生前期筹备工作。

(三)推进规范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两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开展重点学科、基层特色专科评比选树。

(四)组织召开全区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和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好基金监管“十个一”系列活动。

(五)组织召开全区“精特亮”工作推进会,深入推动第5批“精特亮”项目创建。

(六)办好2023年度热力宁波体育消费节开幕式、一带一路跑酷大师赛暨极限运动嘉年华等文旅体活动。

俞鹏宏 副区长

(一)进一步发挥拆迁周例会“动真碰难、协调各方”作用,持续跟进重点地块拆迁进度,确保第一批次拆迁任务实现全面“清零”。

(二)加快推进四明山环线公路工程、荷梁线(鄞江-章水)公路工程、G228国道(海曙段)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

(三)加快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非住宅类)专项整治试点扫尾阶段各项任务,重点做好已拆除地块的复耕验收、全部点位“一宗一档”等工作。

(四)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工作,完成横街应山片“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项目的区级验收、2023年“百千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连片整治选址的区级评审。

(五)全力保障土地储备和供应,做好第一批公告出让地块入库准备,重点推进三市住宅、商服地块的出让前期工作,同步跟进拟第二批出让地块的征地拆迁进度及管线迁改等事宜。

(六)积极做好规划设计前期工作,修改完善三江口核心区城市设计、三江口核心区块产业研究和月塘东生态区战略规划方案。

(七)全面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精细管理看海曙”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城区环境品质,持续推进市容管控常态化、精细化。做好文明迎检工作,结合迎亚运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开展“两路两侧”专项整治。

(八)全力抓好森林防火,重点做好清明前后森林防火巡查、野外火源管理。

郑甬龙 副区长

(一)持续做好春粮生产指导、农资保供等春耕备耕工作,开展“绿剑”护农保春耕系列执法行动。

(二)启动第三批未来乡村创建,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三)加快推进美丽牧场建设,做好市级美丽牧场申报创建相关准备工作。

(四)积极开展202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宣传动员工作。指导做好2023年海曙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关工作。

(五)配合做好区对口工作领导小组暨山海协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筹备工作,组织召开残工委暨区残联七届主席团会议、未保委工作会议。

(六)针对清明祭扫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着力做好清明文明祭扫相关工作。

(七)大力开展特困供养机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

李高 副区长

(一)开展重点企业走访服务,会同镇(乡)街道和园区密切跟踪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生产和投资进度,全力冲刺一季度工业经济主要指标“开门红”工作。

(二)制定出台《海曙区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行动方案》《海曙区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实施意见》。

(三)做好第四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闭幕式筹备工作。推进中小企业纺织服装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建设和新一批试点项目入库。与浙江大学、浙江海洋大学等单位对接洽谈重大项目。

(四)举办海曙区创新大会和科技领军人才海曙行活动,做好创新产业峰会、赛道明星等活动方案确定和协议签定等工作。启动2022年度研发投入奖励、企业成长奖励、科技服务业、硬科技申报兑现、市科学技术奖排摸和申报培训工作。

(五)开展水利六大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鄞江堤防整治工程、清水环通一期工程(海曙段)、沿江泵排群工程建设,完成南塘河快速通道排水系统可研技术审查及投资估算评审及预选址、勘测定界工作。

(六)做好省无废办专家对“无废城市”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和2023年“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浙江主场活动暨生物多样性促进共同富裕全国论坛举办相关准备工作。

(七)推进“七张问题清单”主动问题及“督察在线”被动交办问题点位的整改工作,持续开展潘岙岭矿区综合环境整治工作。

(八)做好藕池工业园、水家工业园、上水碶智能装备小微园等园区升级改造相关工作,配合推进四大千亩级产业园区项目有关工作。

(九)做好强对流、倒春寒等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服务保障工作,谋划气象观测站建设。

(十)开展海曙区“薪火甬相传·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成立海曙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继续做好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区)迎检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