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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人社局人事招考

关于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科研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09 16:53:03   浏览次数:      来源: 区人社局    

  根据《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022年11月24日发布)等有关规定,现将科研能力测试对象、时间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科研能力测试对象:根据《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规定,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

  2.科研能力测试时间:2023年3月19日(周日)上午9:00—11:00。地点:宁波市委党校。(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科研能力测试相关要求:参加科研能力测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开考半小时后考生不得入场。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4.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574-5588019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校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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