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机构概况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本级政府决定和命令;负责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负责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
(三)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生、体育事业和民政、司法、环境和资源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人民武装、民族宗教、政府法制等工作。
(四)贯彻党的农村政策,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五)依法保障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财产权,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区域内的规划管理、城镇管理、房产管理、土地使用(出让)、房屋拆迁(征收)、开发等工作。
(七)加强镇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推进村务、财务公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编制情况
纳入鄞江镇2023年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镇本级、1个居委会、5所学校(包括教辅室)、1所卫生院、1所幼儿园、1个派出所、1个环卫站、1个综合执法大队、1个敬老院。2022年末镇行政在职27人、退休17人;事业在职42人、退休30人;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156人、离退休87人,在校在园学生2602人;卫生事业在职120人、离退休56人。
三、2023年财政预算主要工作目标
2023年鄞江镇财政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构筑公共财政、阳光财政;坚持开源节流、综合平衡,在全力支持建设“风情古镇,山水小城”基础上,统筹保障教育、卫生、农业、科技支出;坚持财政预算与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促进我镇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坚持科学化理财,精细化管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
2023年财政预算主要工作目标:预完成财政总收入23063万元,比上年22348万元略增。
第二部分 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财政预算收支原则是牢固确立“过紧日子”意识,确保“三保”支出,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管,压缩一般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2023年财政预算总收入
2023年计划实现财政总收入23063万元,较上年数22348万元增加3%,其中:中央财政收入11633万元,较上年11251万元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30万元,较上年11097万元增长3%;基金预算收入2700万元,较上年2000万元增长35%。
二、2023年可用资金
根据目前宏观调控形势和现行的财政分成体制,2023年镇财政可用资金为16108万元,较上年可用资金15315万元增加5%。
1、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13408万元;
其中:区财政下拨的支出基数10331万元,按现行的财政体制税收分成收入1400万元,上级转移补助收入1677万元。
2、基金预算可用资金2700万元;
其中:专项债券资金2700万元,用于建岙红村共富项目建设。
三、2023年财政预算支出
财政总支出为16108万元,具体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
3、教育支出4577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123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0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2245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30万元;
9、农林水支出596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106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1303万元;
12、基金预算支出2700万元;
上述12项相加合计安排预算支出16108万元,2023年预算收支相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鄞江镇2023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