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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30200MB0R42336D/2023-46506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 发文日期: 2023-03-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以来,海曙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度相关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工作建设成效和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利用“周二夜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系列讲话精神,系统学习《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两部新法规,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观看庭审案件视频,积极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加强普法宣传,通过生态环境大讲堂、重点工业园区司法互动、重点企业个别走访等方式宣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强化“以案释法”,通过视频号、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各类典型案例宣传。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一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分局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分局做好应诉代理,行政复议答复,重大疑难案件、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同时聘请环资法专业硕士研究生为坐班律师,参与分局普通行政处罚案件审查,指导生态环境执法、合同审查、依申请公开答复等事项,协助提高分局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司法互动机制。加强行刑衔接,通过多次沟通会商,顺利侦破某食品公司水污染物超标排放及在线监控设施弄虚作假重大案件,4名相关责任人被依法移送起诉。与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共同签订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机制,为保护四明山区域生物多样性提供行政、司法协作保障。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项制度。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加强掌上执法、移动执法系统运用,指导执法人员规范使用浙江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执法记录仪全过程执法摄像,增强环境执法工作透明度和规范性。二是加快推进数字化科技执法。29家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共计安装218个监控点位,环保设施用电平台数据采集率及二级报警调处率均达到100%。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识别码建立生态环境智能化监管与服务应用,动态反应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企业环境风险情况,完成赋码企业领码548家。三是强化执法练兵。组织4名执法队员参加市级实战比武练兵,派员参加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明查暗访和现场督查,以及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大气督导帮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交叉监督帮扶等行动;初步建立了培训师资库、课件库、执法机构研究人员库和一个实战练兵基地;安排财政资金50万元,采购和租赁辅助执法装备、落实执法车辆涂装并组建第三方执法辅助帮扶队。

(四)强化监管成效。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绿剑碧水蓝天保卫”、VOC等各类专项行动、“双随机”抽查等执法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做好环保审批验收、排污许可、三废治理、环境安全等工作。2022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56件,合计处罚金额670.15万元;办理五类案件12件(移送公安刑事处理2件、行政拘留处理10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在编在岗的执法人员共12人,人少事多矛盾比较突出。二是执法规范化有待加强。对照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执法效能考核机制有待完善,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帮扶指导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基层执法人员编制不足,现有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有所欠缺,科技监管、执法设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和完善。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学法。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重视法律法规学习,亲自部署年度学法工作,专题研究制定《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学习、宣传计划,并在区政府常务会进行领学和解读。

(二)专题部署。认真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工作,针对性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建立“以案释法”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多样化和规范化。

(三)重点跟进。对重点案件、重点督办件和信访件,亲自召集各分管领导、中层干部和法律顾问通过专题会议或者现场会的形式,为执法人员理思路、定目标、提建议。积极推进利用数字化平台提高执法和化解矛盾效能,以“无异味园区”和“城市环境眼”场景应用为基础,以重点企业“点源”监管和城市环境“面源”污染为侧重点,聚焦群众环境权益诉求,打造由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无污染城区”场景应用。在主要负责人的带领和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全年环境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4.3%。

(四)靠前迎检。全力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专题执法检查,分局主要负责人积极迎检,多次召开部署会,全面梳理总结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区严格依法行政,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情况,认真剖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逐一落实。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将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以法治思维推进生态环境履职;二是加强对全体干部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开展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案卷质量绩效考核等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全面推进科技执法监管跨越式发展。积极拓展生态环境数字化监管系统执法应用,建立健全高空瞭望、扬尘监测、异味监测、噪声监测等智能感知系统,深化无烟、无尘、无味、无声的“无污染城区”场景执法应用,实现环境污染精准溯源和闭环管控。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非现场监管体系,积极推进100家左右VOC企业、粉尘企业等环保用电监控增点扩面,依托用电监控异常报警线索,查处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典型案件,借助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等科技执法装备,着力提升科技化监管水平和问题发现能力。

(三)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帮扶指导。借助市场机制,组建第三方环保辅助执法帮扶队伍,在强化日常环境执法监管的同时,统筹兼顾企业服务工作,重点对上市拟上市企业、单打冠军、专精特新、省级雄鹰企业等绿色发展企业以及环境风险源企业、排污许可证发证企业开展执法帮扶和服务指导,挖掘培育一批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企业,完善企业分类管理机制。同时,加强执法普法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环保大讲堂普法讲座,提升企业环保守法意识和环保管理水平。

(四)全面完成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紧密围绕机构设置规范化、队伍管理专业化、装备配置现代化、效能提升制度化、科技赋能高效化、综合保障体系化等六大方面,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力量、执法效能和业务能力,对照规范化建设达标计分细则,查漏补缺,完成各项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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