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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8504679/2023-4732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03-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为“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省、市减灾委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活动主题,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各项活动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各镇(乡)街道、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活动主题,准确、全面理解主题思想,充分认识做好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保障高质量发展格局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清全区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工作现状,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教育和提醒社会各界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增强全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素养,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创新活动形式,不断增强防灾减灾宣传实效

各镇(乡)街道、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工作实际,创新开展灾害风险防范宣传教育,坚持传统和新兴媒体相结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活动。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公交(地铁)传媒等载体,利用户外大屏、楼宇字幕、灯箱展板、道旗灯杆等街头平台,以及安全体验馆、科普教育基地等阵地,制作一批防灾减灾科普手册、动漫、短视频等宣传产品,通过展览推广、知识竞赛、模拟体验、发放科普手册等形式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不断扩大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以城乡社区、农村、学校、医院、福利院(敬老院)、机关、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大型商场综合体等场所为重点,持续深入推进各类灾害风险防范基本知识和灾害应对技能培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集中报道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提高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氛围。特别要面向儿童、老人、残障人士等不同社会群体普及当地多发易发灾害的基本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实效,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三、加大整治力度,消除化解各类灾害风险隐患

各镇(乡)街道、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关口前移,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加大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组织专业队伍,做好城乡社区、学校、医院、福利院(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旅游景区以及水利、市政等公共基础设施的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属地责任,坚持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持续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常态化普查,有效使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基础数据成果。强化风险隐患的实时监测、动态管理和先期处置,最大限度地化解灾害风险,真正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筑牢安全发展基础。

四、夯实备灾基础,切实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各镇(乡)街道、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各类灾害风险的分析研判,未雨绸缪做好防范应对各项准备工作。一是立足实用管用的工作原则,全面评估和修订各类应急预案,针对日益频发的极端自然灾害,要专门研究制定极端灾害应对预案或工作方案,做到有备无患。二是健全完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灾害风险特点,有针对性地扩充应急物资储备规模,拓展救灾储备物资种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实际防灾需求;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和家庭个人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救生避险装备,推广家庭用应急包。三是加强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行动举措,因地制宜协调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人员疏散和搜救、物资调运等演练活动,突出精准分析研判、精准预警发布、精准转移避险、精准抢险救援,提高全社会应急避灾自救能力。四是整合利用互联网、自媒体、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和敲铜锣、吹哨子等传统手段,积极推进应急广播“村村响”建设经验,做好避险转移准备,打通灾害风险预警“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夯实基层能力基础,切实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五、压实工作责任,合力助推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区减灾委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注重发挥行业部门作用,协同区减灾委优化灾害组织指挥、风险普查评估、会商研判、监测预警、应急响应、调查评估、隐患信息报送、恢复重建等工作机制。各镇(乡)街道要以健全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力量体系为抓手,以此次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灾情报送体系管理,完善基层群防群控体系,持续高质量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开展社区防灾减灾救灾公益活动。各镇(乡)街道和区减灾委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积极鼓励培育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参与协同机制,更好发挥巨灾保险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积极作用。要广泛开展防灾减灾领域业务培训与宣传,形成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良好氛围。要加强对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圆满顺利。

各镇(乡)街道、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做好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情况汇总统计工作,认真总结提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防灾减灾活动成果。活动总结和相应的活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请在5月17日之前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区减灾办,联系人:胡兆铭,联系电话:55889043。

附件:海曙区2023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海减灾办〔2023〕4号.doc

宁波市海曙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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