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海政办发〔2023〕12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海曙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海曙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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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943395/2023-47221 | 组配分类: | 区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3-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海政办发〔2023〕12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海曙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海曙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