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1708/2023-68969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高桥镇 | 发文日期: | 2023-03-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应静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3-03-23
15:14
来源:高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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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渔业社、社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应静娜同志任高桥镇学院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高桥镇新桥社区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王峰杰同志任高桥镇学院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高桥镇紫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毛亦林同志任高桥镇紫薇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高桥镇学院社区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丁惠鹰同志任高桥镇紫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高桥镇学院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钟情丹同志任高桥镇海馨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高桥镇紫薇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水静同志任高桥镇君馨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高桥镇海馨社区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免去:
陈波同志的高桥镇梁祝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职务,保留社区副职待遇;
蒋婷同志的高桥镇梁祝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上述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3年1月18日镇党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