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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699663X/2023-47212 组配分类: 区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3-03-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3

  一、主要职能3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4

  第二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4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4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4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4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4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5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7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7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8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一)机关运行经费8

  (二)政府采购情况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8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9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9

  一、收入科目9

  二、支出科目10

  三、机关运行经费11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配合落实上级下达的社会保险有关工作任务,积极协调组织社会保险工作的实施。

  2.配合做好全区被征地人员参保、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个账管理、核准支付等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各类养老待遇。

  4.协助做好全区工伤保险参保、工伤待遇核准支付等工作。

  5.配合做好全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和管理工作。

  6.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财务管理制度和社保基金规定,配合做好全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算和管理工作。

  7.参与编制全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预算、决算和相关财务、统计报表的汇总填报工作。

  8.配合做好全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政策的宣传、咨询和来信来访工作。

  9.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指导基层社会保障平台做好社会保险相关工作。

  10.完成区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中心纳入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内设科室。

  第二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1268.7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1268.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8.74万元,占100.00%。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1268.74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49.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6.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63.1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31.9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6.32万元,项目支出130.50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68.7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8.7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49.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6.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63.10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8.7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184.83万元增加83.91万元,主要是1.人员缴费基数上调增加了养老金、年金、医疗和公补金增加;2、三车、两车人员养老基数变动增加预算;3、区属离休人员差额补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49.49万元,占82.73%;卫生健康支出(类)56.15万元,占4.42%;住房保障支出(类)163.10万元,占12.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91.0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6.12万元,下降4.3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13.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21万元,增长31.20%,主要原因是社保业务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1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9.1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9.43万元,增长13.52%,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上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9.6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72万元,增长13.53%,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上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17.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5.58万元,增长924.52%,主要原因是上年执行数未包括三车和两车养老补贴经费分解到街道的指标。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4.5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1.08万元,增长89.82%,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上调。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1.6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10万元,增长78.46%,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上调。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2.3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9.06万元,下降15.18%,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下调和减少人员2名。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7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04万元,下降5.2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名。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8.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1.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6.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外来单位来我处公务考察的公务接待。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指标安排,局办分解到我中心。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本级为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1.01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46.89万元,减少5.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单位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30.5万元,项目4个。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宁波市海曙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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