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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44021/2023-47177 组配分类: 区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海曙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区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

2.负责全区教育的统筹规划,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和指导全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3.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配合区委统战部做好学校统战工作;负责全区直属学校(含直属单位、幼儿园,下同)及镇(乡)街道学校(含教辅室、幼儿园,下同)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

4.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和稳定工作,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5.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局本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

6.统筹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终身教育和民办教育等工作;负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基础教育等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统筹管理全区义务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

7.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家庭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社区教育管理工作。

8.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综合管理,负责组织落实教育系统国家和省、市、区人才计划(工程);指导全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落实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组织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含校长、园长)的培训;参与制定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组织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和聘任工作。

9.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10.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制定语言文字有关管

理政策,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区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工作;指导本局主管的社会团体、教育基金会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和区委关于建设“清廉海曙”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区教育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区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单位根据上述职责,设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基础教育科、组织宣传科、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科、安全与体艺卫科、督导科。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19456.5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教育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1945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93.40万元,占84.2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300.00万元,占11.82%;其它收入750.00万元,占3.85%;上年结转13.12万元,占0.07%。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19456.52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01万元、教育支出(类)16952.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6.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30.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23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72.27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46.9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0.20万元,项目支出18449.33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706.5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93.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300.00万元,上年结转13.1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01万元、教育支出(类)16202.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6.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30.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23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72.27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406.5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6092.9万元增加313.62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调整,经费预留方式改变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01万元,占0.05%;教育支出(类)16202.14万元,占98.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6.64万元,占0.58%;卫生健康支出(类)30.46万元,占0.18%;住房保障支出(类)72.27万元,占0.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0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36万元,增长7.7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调整。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07.8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0.49万元,增长4.2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413.9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71.03万元,增长70.42%,主要原因是校方责任险、退休活动费项目调整。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4312.3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315.13万元,下降23.37%,主要原因是市拨经费年初未到位。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10608.0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872.25万元,增长84.94%,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6.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36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07.60万元,增长136.2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4.2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24万元,下降3.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1.6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58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92万元,下降4.2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3.4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28万元,增长93.0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0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39万元,增长24.5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1.8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9.52万元,下降29.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4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02万元,下降4.0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07.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6.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68.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0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36.0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6.0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3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2.6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9.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3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527.0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部分经费年初未到位。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300万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300.0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基建维修项目。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2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了16.21万元,减少了21.2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单位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项目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7.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8.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15.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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