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7日,宁波甬库商贸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对文书文号为甬海市监处〔2021〕8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宁波甬库商贸有限公司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届满1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符合修复条件。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现将修复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联系0574-87342622。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