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02-07 15:27:44 信息来源:区发改局 信息来源:海曙区发改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及区委法治决策部署要求,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坚持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将学法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干部学习会重要内容,年初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保证学法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论断,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新录用公务员、新提拔任用干部的法治培训,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学法用法考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等;加强全体执法人员针对性培训,强化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知识储备。组织机关人员参加网络学法考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及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等,促进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行政执法的理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意识;认真履行普法教育主体责任结合部门职责和中心工作,经常性面向群众、企业开展能源、投资、信用建设等法治宣传活动。

二是强化规范建设。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政府网站公开执法人员、执法程序规定、权责清单等信息;落实执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笔记本电脑1台、数码相机1台、录音笔2支。坚持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文件前征求意见,提升行政决策水平,有效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以“双随机”方式开展对企业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等监督检查活动,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无一复核案件。加强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风险防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三是强化权力监督。落实行政权力运行常态化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坚持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举报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研究办理市区两级两会提案69 个,主办件28个。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从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高度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和质量都有了显著的提升。今年来,共发布政务信息270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个,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是强化信用建设。出台《海曙社会信用体系“十四五”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要点,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推动各行业信用分级分类,涵盖医疗保障机构、公路养护、城市管理等行业23个;推广宁波市社会信用工作平台,已开通部门账号70个,推广各部门、镇(乡)街道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探索“信用+社会治理”应用场景新领域。推动全市首个诚信示范商圈建设,加快制定天一商圈商户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明确商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商户签订信用承诺书,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营造诚信经营氛围。

五是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完善营商环境服务体系,制定《海曙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等94项具体改革举措,有效推动更深层次、更大范围的营商环境优化;推进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凝聚推进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以“无感监测”为抓手,密切关注各项指标数据,开展营商环境短板弱项指标分析,做好前列指标巩固保优、中游指标提升拔高、落后指标补强整改。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不足: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全面系统;部门日常工作动态、内部发布政策文件以及政务活动信息等对外公开不够及时;权责清单认领、三张清单的梳理编制以及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等方面的专业度与熟练度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原因: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现象,在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普遍缺乏系统、全面、深入的政务服务方面的学习与积累;政务网站信息发布及动态更新缺乏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有效的制度保障措施,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仍存在进步和提升的空间。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高站位、高标准,强化法治机关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法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强示范、强学习,强化法治机关建设的能力培养。积极带领全局党员干部深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的要求,坚持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悟、联系实际、扎扎实实做,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每年年初制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学法任务不少于3次。按照计划定期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专题学法等法治学习,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勇担当、勇尽职,强化法治机关建设的监督提升。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职述法,紧密结合法治海曙建设决策部署,紧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建设突出问题,重点报告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下一步改进举措等,自觉接受监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也按照要求,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了述法。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抓全局、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抓落实促实施、全面推进全局法治工作高效进行;实施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动法治建设与党内述职述廉工作、党内民主集中建设等工作相结合,以党建带动引领法治建设。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要求,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推陈出新,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进一步梳理完善并及时动态更新权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以及职责任务清单,确保权责一致、有法可依、执法有据,持续完善三单合一的联动监管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的科学性、高效性与合规性。

三是加强法治教育。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营造良好的法治学习氛围。通过集中学习、自学《学习强国》APP、法律专题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涉及我局的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以便更好地将学习成果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深入持续抓好好领导干部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提高机关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加快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四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营商环境“无感监测”工作,梳理创新案例、争取更多纳入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成果案例库。谋划全市首个诚信商圈创建试点、拟定试点方案,着力推进天一商圈智慧管理信用模块开发、组织开展诚信经营倡导、评选信用优质商家、信用消费月等活动。加强“信易贷”平台推广,规范开展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异议受理、信用修复相关工作,按规定做好窗口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