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海科〔2023〕9号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助推企业创新发展。根据《宁波市海曙区科技创新产业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科〔2022〕55号)、《宁波市海曙区科技创新产业政策(科技合作、农业与社会发展类)实施细则》(海科〔2022〕59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技术交易奖励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海曙区注册或登记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一般应具备技术创新能力、较好的管理水平和健全的财务核算管理体系。
二、补助标准
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产学研对接,促进科技合作和成果转化。对区内技术交易额(技术输出)完成突出的企事业单位给予奖励。
1.年度技术交易额1亿元(含)以上,给予10万元奖励;
2.年度技术交易额5000万元(含)以上至1亿元,给予8万元奖励;
3.年度技术交易额2000万元(含)以上至5000万元,给予5万元奖励;
4.年度技术交易额1000万元(含)以上至2000万元,给予3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海曙区技术合同登记信息汇总表》;
2.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s://ctmht.chinatorch.org.cn/)登记的《技术合同信息》表。
四、其它
技术合同登记备案时间需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交至区科技局平台合作与社会发展科(海曙区国医街85号602室)。联系人:夏伟奔55883686。
附件:海曙区技术合同登记信息汇总表
海科(2023)9号关于申报海曙区2022年度技术交易奖励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