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海政干〔2023〕1号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方卓毅同志任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贤勇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马森淼同志任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
吴志杰同志任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
陈峥嵘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毛科杰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
周甬兵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所长职务;
董雪巍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教导员职务;
俞琼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职务;
虞盈浩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张齐文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