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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44136/2023-27041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2年度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以来,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法治立局战略,进一步加强法制保障,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制监督,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提升市场监管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为市场监管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法治工作保障。一是坚持法治思维切实加强法治工作领导。对标建设法治中国先行市要求,持续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深化“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局市场监管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举措,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并对法治建设情况定期监督。局领导带头尊崇法治,完善法治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市场监管全员化、全过程、全方位践行法治。完善市场监管学法用法制度,全员参加“学法考法”活动,参与率与考试满分率达到100%。二是坚持求真务实不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切实加强市场监管普法宣传教育,做到普法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效果“五落实”。积极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民法典》学习宣贯、“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竞赛、宪法宣传月宣传活动等工作,推进市场监管大普法格局建设。积极做好法治基地培育工作,指导浙江荃盛食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成功获评全省市场监管第三批“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该基地寓教于乐重点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达300场以上,受众超5000人次。三是坚持法治牵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冷链物防精密智控体系,指导督促相关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全年累计召开各类冷链物防疫情防控工作培训16次。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主体核查,建立进口冷链经营企业111家、进口水果经营企业217家档案,督改物防管控问题92处。强化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管理,建立958人核酸检测档案,全年动态实时调整。强化冷库排查整治、核酸检测站监管,冷链食品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管控力指数持续保持全省前列,“浙冷链”赋码率、扫码率100%,累计妥善处置涉疫食品应急事件26起。全体干部党员累计出动34批次共968人参加红海突击队,支援疫情防控一线工作。

(二)加强重点领域高效化监管,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改革。一是牢牢守住安全工作底线。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开展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组织镇乡(街道)食安办星级创建,开展"守查保"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食责险“提质扩面”;辖区内供餐点全部建成阳光厨房,建立供餐点联审联批制度,甬健通纳入区育星台并获区数字化改革优秀项目;完成食品安全抽检4612批次,不合格率2.34%,后处理立案率100%,国省抽转移案件行政处罚率100%,区抽行政处罚率97.7%。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防控,累计开设社会药店核酸采样点20个,增设面向购药人员及具有“十大症状”患者药店核酸采样点155家,计采集核酸样本321.93万人次;扎实推进民生药事服务站“一站一品”特色服务建设,受央媒、省媒采访报道;《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规范》市级地方标准项目获批立项。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33起,1起非法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案罚款50万元,被省局列为特种设备十大典型案例之一;深入开展叉车专项整治,强化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累计培训叉车司机365人。二是依法有力打击违法行为。结合重点场所防疫专项检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护苗·开学季”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整治、民生领域“铁拳”、“亮剑”、网络直播营销、反不正当竞争等执法专项行动,重拳出击,截止2022年12月底,全年共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911起,罚没款1189.1万元,其中1起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例、4起案例入选全市典型案例;查办的某侵犯国际知名汽车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获时任市长裘东耀同志批示,为宁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赢得国际声誉。推动传统执法模式向掌上数字执法转变,共办理简案快办案件164件。三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 “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要求,推动落实执法力量下沉基层,局两名同志作为区级“1+8”联合执法队伍集中办公人员,专门进驻大综合一体化中心办公,参加联合检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强化执法数字化改革应用,全局249个人员账号,掌上执法开通率100%,掌上执法激活率100%;已配置检查表单的领域内行政检查项,监管事项入驻率100%;双随机抽查次数7026次,双随机检查占比60.98%;发起并有执行任务数278个,应用信用规则率98.20%;参与跨部门抽查次数991次,跨部门监管率78.21%。

(三)推进行政执法数字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一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积极推进“自主申报+信用承诺+智能确认”登记模式,以承诺申报模式推动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共计办理150家。探索推行《宁波市海曙区市场主体歇业备案“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办法(试行)》,为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歇一歇”的休整机会,累计办理21家市场主体歇业。全面实施餐馆经营准入准营“一件事”和食品销售准入准营“一件事”,按照“一次采集、一网申请、并联审批”模式,323家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核发及涉企经营许可办理等环节进行整合,有效简化审批事项。落实海曙区稳企纾困政策,对疫情“三区”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纾困资金补助,完成兑付4111户,完成兑付金额822.2万元。二是构建公平竞争秩序。抓好民生商品和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加强防疫物资、汽车销售运营领域、重点时段等价格监管,开展“双减”及教育收费、殡葬服务收费检查,开展养老诈骗专项整治,清退涉企违规收费26万元。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编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学习读本》,组织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开展消费券发放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存量文件308份,审查增量文件295份。三是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各级网络监测平台的优势,用数字化建设成果加大网络违法线索发现的力度和广度,共处置国家级平台线索10条,省级平台线索81条,市级平台线索78条,局自行监测网络直播违法线索60条。开展深化网络交易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等各类案件169起,罚没款291万元。积极推进“电商平台点亮”行动,指导电商平台实现“亮照、亮证、亮规则”,围绕竞争合规、风险防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多方位对平台及入驻商户开展柔性的合规指导。

(四)持续夯实规范化执法基础,进一步推进法治市监建设。一是重视法制队伍建设。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充实到法制部门,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和行政执法队配备兼职法制员队伍,共设兼职法制员20人,切实加强办案机构案件质量规范。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今年完成8名公职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培养通过法律资格人员2名,目前全局共有13人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做好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和数字签名采集,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目前全局现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237人,持证率97.1%。二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音像记录装备的使用,确保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探索并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说理性执法等执法机制,进一步统一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文书和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内部执法监督体系,规范案件管理系统使用,实现除实物证据采集外的所有法定程序,都能通过网上审核管理并“全程留痕”。三是提升综合执法水平。制定实施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加强基层执法工作指导,从执法办案、难点化解、诉件处置、为民服务等多个层面,切实改进执法方式,创新执法技术,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指导案件查办,开展对新进执法办案力量“传帮带”活动,全力培育执法办案生力军,培养一支执法骨干队伍,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养。推进办案区数字化提升,配齐执法办案装备,实现与省、市局执法办案实时联动、集群行动、智慧执法,年内实现与市场监管所(分局)的四级贯通。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我局在推进“法治市监”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标建设法治中国先行市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依法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重视法治立局,以法律思维统筹谋划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推动出台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意见及普法责任清单,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机构综合协调,业务科室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导。聘请法律顾问1名,加大对全局重点工作的法律业务支撑和法治保障。严格依法依规决策,结合疫情服务和工作实际推动出台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清单和食品违法高频次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细化规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组织负责人案件集体讨论44次,审核讨论案件627件次。

(二)重视营商环境,以主动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全区实有内资企业66547户(同比增加5.98%)、个体工商户65248户(同比增加8.94%),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事项连续两年获市政府督查激励。推动全面落实减负降本、防疫补贴、金融帮扶等举措,累计兑付创品牌标准补助547万、专利专项补助414.89万元、疫情相关补助842.57万元;创新“无抵押无担保”小微企业信贷模式发放贷款10亿元,新设“光彩诚信贷”授信首批诚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5亿元,获中个协全国推广;落地全省首单专利侵权风险分析(FTO)责任险,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6.655亿元。

(三)重视民生需求,以先行示范创建放心消费。推动在全省率先、全市首个打造放心消费商圈智治中心,成功举办全省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现场会,天一商圈“数智治理”模式及相关经验获观摩推广。推动9个基层监管所(分局)和天一商圈“共享法庭”全覆盖,获评全省系统“消费宝”首批优秀试点单位。策划“谁最海曙”系列主题项目,绘制首张海曙美食地图,开展特色伴手礼评选活动,全区3个产品获评省级特色伴手礼、9个产品获评市级特色伴手礼。

(四)重视公平安全,以高质高标保障市场秩序。高标推进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指导御坊堂获批全省首家山茱萸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单位。深耕民生药事服务站建设,央媒、省媒专程报道四明大药房“药品援助”慈善项目。改革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属地镇(乡)街道牵头考核权重,有序推进4家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全力推进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起非法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案入选省局十大典型案例。截止2022年12月底,全局共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911起,罚没款1189.1万元,清退涉企违规收费26万元,行政执法队获全市系统重大案件查处“集体三等功”嘉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全市作典型发言。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法治引领,健全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局内部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积极创建省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承接网络经济综合信息系统试点,探索电商主体数据仓标签化管理制度,塑造安全有序的网商环境。

(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监管。牢牢守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底线,加强风险管控和行业监管。提升“智慧执法”水平,加大重点领域违法打击力度,办出一批典型案件、新颖案例;升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落地见效。  

(三)坚持服务并重,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一件事”改革,深化“自主申报+信用承诺+智能确认”登记模式,助力市场主体数量持续攀升;稳步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争取蝉联全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年度优秀工作区。

(四)坚持放心消费,推动社会共治。推广天一商圈的“和解点—商圈—市场监管所—共享法庭”四级纠纷化解制度,实现“一般争议不出商家,较大争议不出商圈”;吸纳外卖骑手等新业态群体加入消费协管员队伍,为举报投诉数量大区注入社会共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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