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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44080/2023-26958 组配分类: 区级政府预算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3-02-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海曙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海曙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经济基本面深度承压,尤其是新一轮疫情和国际局势变化等超预期因素,对经济带来较大冲击。面对困难和挑战,区财政部门切实扛起“勇挑大梁”的财政担当,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整合优化,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保障重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执行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沉着应对风险考验,着力稳收入增长、稳经济大盘、稳民生保障、稳风险防控。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打下坚实基础。2022年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

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05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负增长9.7%。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70000万元,调入资金40547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289万元,上解支出667700万元,加上年结转141486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1538116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35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增长21.5%;结转下年74592万元,安排预稳80000万元。

收支相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6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6.4%;国防支出8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1%;公共安全支出871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教育支出231406万元,完成预算的99.6%;科学技术支出62806万元,完成预算的96.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1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3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卫生健康支出12984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节能环保支出6678万元,完成预算的125.5%;城乡社区支出1773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2.3%;农林水支出72761万元,完成预算的86.3%;交通运输支出195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22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8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2.5%;金融支出67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4.4%;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989万元,完成预算的9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5.1%;住房保障支出85341万元,完成预算的123.5%,主要是由于年底增加上级转移支付21760万元,并形成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2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6.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4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7.7%;其他支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债务付息支出20138万元,完成预算的99.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区级

区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4212万元,完成预算的99.1%,负增长9.2%。下级上解收入27635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70000万元,调入资金40547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289万元,上解支出667700万元,对镇(乡)街道转移支付支出208034万元,加上年结转129096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1317692万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3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2.3%,增长21%。结转下年74492万元,安排预稳80000万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7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5.3%,主要项目经费是:“两院一园”项目资金5415万元,资本引才团队项目市级资助经费4440万元,阿里系列项目3103万元,办公房租赁费5618万元,城管城建专项经费828万元,促进外经外贸稳步发展4116万元,还本付息项目经费3000万元,促消费、惠企“开门红”活动经费2009万元,扩内需促消费专项扶持资金2185万元,行政服务经费1873万元,行政事业运行支出2789万元,宁波电商城专项发展资金9793万元,区级凤凰行动补助资金1524万元,区域社会经济贡献奖励经费30132万元,全区高质量发展奖励2888万元,税务经费补助12000万元,稳经济促发展措施专项经费10582万元,稳增促调1016万元,物业管理费3649万元,月湖金汇小镇政策扶持资金1444万元。

国防支出8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4.1%。主要项目经费是: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700万元;人防管理专项经费55万元;民兵预备役经费43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796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3%,主要项目经费是:办案补助经费1651万元,看守所经费2100万元,铁路宁波站分局经费441万元,禁毒工作经费200万元,视频监控运维服务项目1031万元。

教育支出136132万元,完成预算的96.3%,主要项目经费是:学前教育专项资金5594万元,助学专项经费58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资金10256万元,安保经费615万元,师训经费617万元,教师交流经费592万元,教育教学专项1063万元,课后服务经费674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40524万元,完成预算的96.5%,主要项目经费是:信息化项目经费2517万元,研发补助资金2101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3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3%,主要项目经费是:广播电视经费1245万元,文旅发展经费113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9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主要项目经费是:社保基金补助资金39877万元,人才住房保障经费8898万元,社区经费8075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4271万元,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2894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3489万元,残疾人专项资金27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110万元,义务兵优待金1892万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资金316万元,退役士兵安置经费615万元,春节慰问经费519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1050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主要项目经费是:社保基金医保补助资金5900万元,医改经费9749万元,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6784万元,计划生育奖扶特扶补助资金581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5803万元,海曙第二医院运营补助资金350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经费98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经费567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5494万元,完成预算的125.8%,主要项目经费是:污水零直排资金204万元,海绵城市项目补助资金821万元,“肥药双减”专项资金346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613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5.3%,主要项目经费是:道路保洁经费6597万元,住房保障和管理经费1341万元,垃圾分类专项资金1406万元,南站广场物业费1016万元,区建市补专项资金 10112万元,垃圾填埋场经费1113万元,轨道交通5号线利息1367万元。

农林水支出66231万元,完成预算的85.7%,主要项目经费是:林业发展管理经费3174万元,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补助资金651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1083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422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费1144万元,各类种粮补贴2039万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支出17342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95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7%,主要项目经费是:公路日常养护1965万元,公路绿化养护1366万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09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2.7%,主要项目经费是: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资金1739万元,新材料保险补贴2814万元,新兴产业政策兑现39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1079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959万元,重大产业项目3700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8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2.5%,主要项目经费是: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资金1199万元。

金融支出67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4.4%,主要项目经费是:融资担保公司财政专项业务风险补助资金697万元,“凤凰行动”专项资金454万元。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989万元,完成预算的98%,主要项目经费是:援疆援藏支出2989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5.1%,主要项目经费是:地下市政设施普查268万元,基础测绘经费492万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366万元,农房确权发证经费7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80891万元,完成预算的126.2%,主要项目经费是: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25579万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851万元,公租房租赁补助资金1335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2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6.8%,主要项目经费是:国有粮食企业目标管理专项资金2000万元,储备粮油轮换和商品粮销售价差补贴190万元,订单粮食补贴1010万元,储备粮(油)库建设3000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3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5.3%,主要项目经费是:防汛管护及补助经费383万元,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事项专项经费267万元,消防大队经费3246万元。

其他支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债务付息支出20138万元,完成预算的99.2%。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062万元,完成预算的98.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16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20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52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1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53076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90900万元,调入资金19717万元,上年结转553313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1508758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666712万元,完成预算的41.2%,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5199万元,农林水支出28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17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7931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760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1万元。加上解支出3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0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60400万元,调出资金260000万元,结转下年401346万元,合计1508758万元。

2.区级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062万元,完成预算的98.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16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20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52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1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53076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90900万元,调入资金19717万元,上年结转543789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1499234万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31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7700万元,农林水支出28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137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6331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760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1万元。加上解支出300万元,补助镇(乡)街道支出3407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0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60400万元,调出资金260000万元,结转下年401290万元,合计1499234万元。

(三)2022年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完成社保基金收入1713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7%。加上年结转122011万元,合计收入293317万元。

全区完成社保基金支出181667万元,完成预算的99.67%。

社保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11650万元。

(四)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0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上级补助收入47万元,上年结转75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16194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691万元,完成预算的99.7%,其中:资本性支出10337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费用性支出260万元;其他支出94万元。另调出资金5475万元,主要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补充社会保障支出;结转下年28万元。

(五)2022年经批准举借的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举借规模及结构

2022年,经区人大批准,全区债务限额2150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08700万元,专项债务1541500万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212664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06473万元,专项债务1520175万元。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230500万元(全部为专项),转贷再融资债券186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6500万元,专项债务160400万元。全区法定债务风险水平较低,债务风险可控。

2.还本付息

全区偿还政府债务206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265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180400万元。兑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6774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20138万元,专项债券付息47603万元。

3.使用

2022年我区新增专项债券230500万元,投向如下:农业水利90846万元,棚户区改造52800万元,公共卫生设施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27000万元,文化旅游及其他社会事业23165万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18114万元,保障性租赁住房6575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5000万元,学前教育5000万元,供水2000万元。

(六)落实区人大预算审查决议及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区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预算报告的决议和区委区政府决策要求,区财政部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坚决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大对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不断增强重大决策部署保障能力,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政策和财力保障。

坚持精准施策,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不折不扣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面落实中央新出台的留抵退税等各项政策,为市场主体送去“及时雨”、吃下“定心丸”。已累计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50.51亿元,其中留抵退税19.28亿元,落实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减免12.33亿元,办理各类缓缴税费18.90亿元。二是加快产业政策兑现,以超常规的力度和举措推动中央、省、市、区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打好财政支持稳经济保增长组合拳,全年累计兑现惠企扶持资金20.68亿元,精准投放1.27亿元消费券。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助推市场主体增强发展动力。三是政策资金按照“第一时间+顶格优惠”应保尽保、早兑快兑、见实见效。通过“甬易办”平台方式进行“秒兑”的补助资金共10.22亿元。四是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2022年共兑现中央和省市直达资金9.91亿元,基本实现民生补助全覆盖。

强化政策保障,全面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全面落实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政策体系改革,分析研判上级政策和资金安排走向,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及免抵调库额度,全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取得实效。2022年共争取上级补助收入47亿元,较上年增长18.83%。争取免抵调库额度5.4亿元。二是强化重大项目的资金保障。抓住国家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重要机遇期,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以“大格局、大思路”做好政策统筹,用足用好专项债。2022年共争取专项债券23.05亿元,主要用于交通、水利、棚户区改造、公共卫生设施等重大项目。三是强化机制要素保障。积极发挥重大项目“1314”统筹推进机制,全力保障好“沿江、沿路、沿山”三沿开发,以建设四明山环线公路、G228国道海曙段、沿山干河、区中心福利院、区中心粮库、长乐未来社区等一批标志性引领工程为重点,着力打造宁波西枢纽、丁家湾、翠柏里创新街区、三市里、姚江新城南岸、五江口等重大区块重大项目。四是推动产业能级大跃升。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条,持续强化科技资金投入,推进重大科技攻关,全区科技项目支出达6.28亿元,增长68.84%。五是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及时足额保障疫情防控经费,支持防疫物资购置、核酸检测、疫情隔离点以及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效处置和化解局部地区疫情,筑牢疫情防线。

改善民生福祉,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建设。一是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增强民生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加快建立大管网供水、共富产业园等一批共富项目落地,深入开展“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改革,持续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71%以上用于保障教育、医疗、社保、文化、就业等民生领域重点支出。二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农村集成改革,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压舱石”,深入实施新时代美丽乡村“13511”工程,提升整体农村人居环境,打造一批高标准的“浙东民居”。加快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深入推进“种植大脑+未来农场”建设,推广壮大“南塘河”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达7.28亿元,增幅达31.77%,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占比达6.69%。三是加快推进城乡有机更新。财政安排6亿元用于支持未来社区建设、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以及城市片区更新改造。积极推进千年罗城复兴、资源循环基地以及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等前期谋划,运用财政奖补、金融互动、产业基金引导、目标考核激励等方式,促进区域整体开发。

规范财政管理,加快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全面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建立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的资金监控体系。稳步推进“智慧财政”系统建设,出台制定全市首个《推进镇(乡)街道“一体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先行构建覆盖市、区、镇(乡)街道三级财政预算执行体系。二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确保“三保”支出在年度预算中足额保障,2022年全区“三保”支出71.07亿元。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大力压减区级一般性支出。加大财力下沉力度,2022年区对镇(乡)、石碶街道财政转移支付规模达25.6亿元,增长16.36%,确保基层平稳运转。三是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强化绩效结果应用。逐步推进支出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四是深入开展财政运行暨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持续推进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镇(乡)街道财政财务规范化管理。五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加强政府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探索建立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强化财政运行监测分析,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债增量,妥善化解债务存量。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财政运行总体持续承压、危中蕴机,虽然经济发展对财政收入增长形成制约,但从财政运行量化分析来看,我区税源基础扎实,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92.1%。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财政“紧平衡”成为常态,收支矛盾依旧突出;部门过紧日子思想有待加强;“双碳”财政体系建设亟待探索研究;实行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镇乡财政财务管理有待规范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当前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但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一方面是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将会给经济恢复带来重大的积极影响,另一方面是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叠加发力,将积极促进经济恢复发展。为此,区财政将坚定信心、加力提效,适度加大财政政策的扩张力度,充分释放财政政策空间,牢牢把握抓经济、促发展的主动权。重点突破,全力以赴,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稳住经济大盘,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更是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区域样板的起步之年。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区委区政府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区编制2023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推进财政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聚焦稳定经济大盘,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与绩效管理;切实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推进“两个先行”,为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努力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示范先行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二)2023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是强化统筹。坚持系统理念,加大财政、国资、金融等资金资产资源的统筹力度和协同配合,深度整合提升财政产业政策和资金,构建政府资源大统筹、大整合、大提升格局。全面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对预算执行进度慢的项目资金及时收回统筹。科学管理安排使用资金,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按实编入预算。

二是保障精准。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标准体系,以编制社会建设预算为抓手,探索建立社会建设领域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常态化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面压缩一般性支出,建立五个“只减不增”分项限额控制机制,严控业务类专项资金规模,规范委托业务行为,全区一般性支出原则上压减10%。

三是科学规范。推进“智慧财政”应用向镇乡延伸,全面深化镇(乡)街道预算一体化规范管理,加强项目支出标准化建设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对项目支出连续较大规模结转和上一年度项目支出进度较低的单位,相应减少预算安排。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完善事前绩效评估与项目入库挂钩机制,扩大事前绩效评估范围,强化部门绩效指标应用落实落地。

四是严守底线。统筹发展与安全,建立新增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政策提标扩围的事前评估。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推进预决算公开扩面提质,进一步提高财政透明度。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区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0800万元,增长6%,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63079万元,调入资金272730万元,上解支出667700万元,加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00万元,上年结转74592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1263501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193万元,国防支出47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1519万元,教育支出20823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834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7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2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63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6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9167万元,农林水支出3392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712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96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3676万元,金融支出4002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3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8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00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1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843万元,其他支出2782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099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万元,预备费20000万元,上年结转74592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1263501万元。

收支相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2.区级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7900万元,增长6%,下级上解收入2929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63079万元,调入资金272730万元,上解支出667700万元,对镇(乡)街道转移支付支出172000万元,加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00万元,上年结转74492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1091401万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1401万元。

收支相抵,区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038万元,主要项目经费是: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经费12500万元,行政服务经费1435万元,“两院一园”项目资金8692万元,国有粮食企业目标管理资金20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政策3200万元,全区高质量发展奖励2901万元,促进外经外贸稳步发展资金4100万元,扩内需促消费专项资金2250万元,海关经费1700万元。

国防支出442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77014万元,主要项目经费是:看守所运行经费2000万元,办案补助经费2040万元,公安分局房租505万元。

教育支出141504万元,主要项目经费是: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4382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0312万元,课后服务经费2300万元,高层次人才奖励经费1480万元,民办教育经费1875万元,教育教学专项资金2269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45349万元,主要项目经费是:研发补助资金2000万元,高新发展专项资金2330万元,重点企业补助35000万元,翠柏里创新街区扶持政策专项1000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599万元,主要项目经费是:广播电视经费1245万元,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238万元,有线电视收视免费补助资金52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056万元,主要项目经费是:社保基金补助资金34300万元,促进就业补助资金8744万元,人才住房保障经费8000万元,社区经费7663万元,百创汇海人才奖励经费400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5278万元,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5263万元,残疾人专项资金3700万元,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1839万元,义务兵优待金1246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专项资金1264万元,高龄老人生活津贴补助资金1186万元,退役士兵安置1888万元,在乡复退军人生活补助1038万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资金1587万元,博士后资助经费723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81357万元,主要项目经费是:新冠疫情防控经费20000万元,社保基金医保补助资金5700万元,计划生育奖扶特扶补助资金549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884万元,中医发展资金1782万元,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经费136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经费143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3974万元,主要项目经费是:“肥药双减”专项资金514万元,推进绿色制造专项资金226万元,水污染及大气污染防治489万元,节能降耗项目经费400万元,环境监测经费237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12000万元,主要项目经费是:道路保洁经费9480万元,绿化养护及景观提升3548万元,南站广场经费1761万元,环卫设施养护1856万元,生活垃圾分类经费1668万元,住房保障和管理经费1588万元,轨道交通利息1500万元,综合执法管理经费612万元,老小区长效管理资金1366万元,市补城建项目21098万元。

农林水支出29380万元,主要项目经费是:林业发展管理经费2700万元,村级组织运行经费6204万元,用水城区与供水库区挂钩结对1200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费1320万元,浙贝母产业发展扶持1600万元,规模种粮大户种植补贴1095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27124万元,主要项目经费是:公路绿化养护经费6300万元,交通设施管理1067万元,乡村道公路管养经费3824万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882万元,主要项目经费是: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资金2383万元,“双三十”头部企业政策奖励资金1500万元,数字经济专项资金111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120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3676万元,主要项目经费是:重点企业补助41000万元;创品牌标准专项资金657万元,知识产权专项资金543万元,内外资产业专项补助资金550万元。

金融支出4002万元,主要项目经费是:区域社会经济贡献奖励2094万元,金融机构扶持经费300万元,政策性融资担保补助资金500万元。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30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831万元,主要项目经费是:国土空间规划经费908万元,基础测绘经费40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经费527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9625万元,主要项目经费是:公租房租赁补贴6379万元,老小区改造678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10万元,主要项目经费是:储备粮油轮换和商品粮销售价差补贴700万元,订单粮食价外补贴500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721万元,主要项目经费是:合同制消防员经费1709万元,专业消防队建设专项经费224万元,特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312万元。

其他支出27825万元,主要是机动用于信息化项目、防疫支出、新增政策及镇乡预留等。

债务付息支出20990万元。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万元。

预备费20000万元。

上年结转74492万元。

3.全区“三保”支出情况

全区“三保”支出合计637584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32588万元,“保工资、保运转”支出504996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包括区本级支出11994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12645万元。“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包括区本级基本支出353190万元,镇(乡)、石碶街道基本支出151806万元。

(四)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区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00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收入13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0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44861万元,调入资金16000万元,上年结转401346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871507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500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545107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32899万元,城市建设支出62126万元,轨道交通上解3940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78000万元,支农支出36399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3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8600万元。加债务还本支出66500万元,调出资金200000万元,合计支出871507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保持平衡。

2.区级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00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收入13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0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44861万元,调入资金16000万元,上年结转401290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871451万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975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59851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3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8600万元。加补助镇(乡)街道支出852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6500万元,调出资金200000万元,合计支出871451万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保持平衡。

(五)2023年社保基金预算草案

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67999万元,其中:社保缴费收入60831万元,利息收入1162万元,各级财政补贴收入104057万元,转移收入1850万元,其他收入99万元。加上年结转111650万元,合计收入279649万元。

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7671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982万元,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基金(区级)支出17472万元,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基金(1123政策)支出7868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4053万元,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8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2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金支出1260万元,养老保险专项资金支出39646万元,离休干部等其他医疗保险专项资金支出1045万元。

全区社保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102932万元。

(六)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098万元,为国有公司上缴利润。上级补助收入43万元,结转下年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169万元。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169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6051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其他支出71万元;费用性支出317万元,主要用于国企年度审计经费等;调出资金2730万元,主要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收支相抵,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平衡。

(七)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政府债务还本16990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03409万元,专项债务还本665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79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2100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58600万元。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及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积极争取新增债券。组织储备好专项债券项目,争取国家更多专项债券支持,发挥政府专项债券拉动有效投资作用,支持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依法编制新增债券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结合政府债券到期情况,将还本付息列入相应财政预算。

三、切实做好2023年预算执行工作

2023年,我们将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高站位践行“财为政服务”理念,从严从紧加强收支管理,千方百计稳住收入大盘。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补齐管理制度短板,推动预算编制完整科学、预算执行规范高效、预算监督严格有力、管理手段先进完善,切实发挥财政在促投资、扩内需、惠民生、稳预算、防风险等方面的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政策效能,着力推进经济稳进提质

坚持积极财政政策“靠前发力”,加快各类产业扶持资金的拨付进度。用好用足政府专项债券,加速形成实物工作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惠企利民政策,继续做好减税降费工作,精准政策扶持,支持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持续优化现代产业体系,强化要素保障,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和杠杆效应,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落地,实现扩大有效投资、带动就业、促进消费的综合效应。

(二)强化资源统筹,切实提高财政综合保障能力

加强财政、国资、金融等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做到存量资金“全方面”盘活、部门资金“全归集”使用和专项资金“全点位”整合,最大限度提升政策调控实效。加强跨周期统筹,从更长周期、更广范围谋划政策和安排预算,充分发挥财政逆周期调控作用。增强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工具、新模式的能力,谋深谋实项目储备。始终坚持把民生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支持完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支持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支持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普惠性补充医疗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推动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农业农村,确保乡村振兴政策落地。

(三)深化改革创新,探索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以系统理念为导向,建立健全政策统筹协调机制,积极探索财政政策资金“拨改投”和政策整合提升,加强财政管理效能。深入研究土地财政向“双碳”财政转变路径,围绕绿色低碳发展,打好资金扶持引导、市场化多元投入和政策激励约束的组合拳,破解“土地托底财政”困局。逐步推进部分领域区与镇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合理安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形成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的责任划分清单,充分调动镇乡理财积极性。进一步理顺并明确镇乡与国有企业的投融资边界,规范镇乡投融资行为。加快相关资产整合划转速度,提高国企融资化债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突出预算绩效,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建设

突出预算管理绩效,以绩效为核心,持续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和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将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范围扩大至所有区级部门和所有镇(乡)街道,实现项目收支和部门整体收支的绩效目标编报、审核、自评全过程一体化闭环管理。推进绩效结果应用的落地落实,提高财政政策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快推进预算标准化体系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和标准,提升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社会建设战略地位,统筹推进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社会结构、社会单元和社会政策变革,建立社会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五)维护财经纪律,全面构建财政风险防控体系

强化责任意识,持续推进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体系建设,规范镇(乡)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体系。强化中长期财政收支形势分析研判,加强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确保项目生命周期内收支平衡,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探索建立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强化财政运行分析监测。积极防范化解镇乡债务风险,通过“镇债区管”,严控镇乡债务规模。

各位代表,“不畏浮云遮望眼,风物长宜放眼量”,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勠力同心、勇毅前行,努力完成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我区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努力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示范先行作出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及政策解读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5.支出功能分类

即财政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所做的分类。支出功能分类主要反映政府的钱花到哪里去,做了哪些方面的事。现行政府支出功能分类设置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农林水等27类科目,类下再分款、项两级科目。


6.支出经济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是按财政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支出经济分类分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其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科目10个,款级科目99个;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科目15个,款级科目66个。

7.转移性收入

反映政府间的税收返还、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收入。包括:税收返还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入资金等。

8.上级转移支付收入

是指中央、省、市对我区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指中央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指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均衡地区之间的财力差距,不指定资金用途,由接受转移支付的地方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收入。

9.中央直达资金

是指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中央财政资金。

10.土地出让金收入

指政府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取得的收入,也包括向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划转土地时依法收取的拆迁安置等成本性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

11.转移性支出

反映政府间的税收返还、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指出。包括:税收返还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调出资金、债券转贷支出等。

12.基本支出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等。

13.项目支出

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以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按照支出性质分为一般运行类项目、社会保障类项目、扶持经济发展类项目、农业发展类项目和政府投资类项目。

14.“三公”经费

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15.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专项债券两类。一般债券是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16.再融资债券

再融资债券是指用于偿还当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务本金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

17.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指各级财政将超收资金或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18.预算绩效管理

是将绩效管理理念、绩效管理方法融入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种以绩效目标的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运行监控为保障,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关键,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的预算管理模式。

19.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指各级财政部门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务报告的制度,以全面报告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能力。现行的决算报告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主要反映财政和预算单位当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主要反映一级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债务风险、资产负债规模和结构、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等。

20.“三保”支出

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21.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科学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22.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根据国务院、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地方要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是按资金来源及所在环节,结转超过两年的资金应收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未超过两年的可按规定调整用途使用。每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可实行更严格的统筹措施。

预算草案附表-一般、基金、国资、债务(20230110)5.xls海曙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终)0110.doc2023社保基金预算(全区汇总)1.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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