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43395/2023-8372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征集海曙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的通告
时间:2023-02-01 14:43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推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海曙区政府办公室拟编制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

一、征集范围

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属于区政府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征集时间

自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25日。

三、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围绕上述征集范围提出建议。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89297409,电子邮箱:343739304@qq.com

通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县前街61号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2023年海曙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字样)

邮编:315000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