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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84314154/2023-00515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3-0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海曙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统计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全区统计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健全领导机制,全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深刻领会统计法治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充实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年度内共四次在党组会议上研讨法治工作,切实把统计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市统计局的部署,制定并印发了《2022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明确任务措施和责任体系,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局主要领导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和推动破解统计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实际难题。

(二)健全决策机制,严格落实统计防惩造假

今年2月、8月,区统计局主要领导三次在区委常委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统计工作专题汇报,重点介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进行专题解读,并针对统计领域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落实国家统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传达汇报,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统计工作要求在海曙区不折不扣落地见效,持续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

6月份,第一时间推进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将专项纠治工作同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报告工作结合起来,围绕“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开展集中纠治,以扎实有力的措施,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逐项对照任务清单,进行责任分解,全力以赴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专项纠治工作到位,及时形成区委区政府和统计系统两个整改工作报告并上报。

(三)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开展统计执法

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精神,对全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规定执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确保重大决策过程中能广泛听取和吸收各方意见,决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统计局)政务信息网等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和相关执法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监督方式等信息。2022年共对71家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查实统计违法案件1起,共计经济处罚0.15万元。处罚均履行了法定程序,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强化法律监督,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今年继续与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选聘1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政事务处理,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帐,全面记录、反映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2022年共委托法律顾问对10份以本单位名义直接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意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年度内共依法公开信息263条。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要切实畅通统计违法举报通报,全面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央文件规定提出的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的处分处理建议,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震慑统计违法行为的强大氛围。

二是要加强对统计行政处罚的监督。组织执法队伍参加统计部门、司法部门开展的案卷评审活动,对优秀执法案卷进行专题式、条目式学习,进一步建立一套规范完整的统计执法检查操作规程,提高持证统计人员立案、调查、取证等方面的业务技能。

三是要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推选骨干参加2023年度国家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证考试,推行全员执法理念,有效缓解统计系统执法力量薄弱的现象。多渠道组织法治培训,对执法队伍开展系统性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统计业务等指导培训,提高查案能力和办案水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工作落实

年初主持研究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其中,坚持把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必须由局党组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做出。年初,本人署名文章《全面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在《海曙新闻》第三版发表。签发《2022年海曙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重点任务,做到亲自参与到统计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协调、任务督办的各个环节,带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坚持从严治党,积极推进统计依法执政

今年为迎接国家统计局的统计督查,坚持以上率下,系统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进行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周二夜学”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等。同时本人带头上好党课,牵头推进各项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

(三)狠抓行政效能,持续构建防惩造假机制

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坚持把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全面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不断提升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下发的《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不定期向区纪委监委汇报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职责情况,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每季度签署《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汇总表》并上报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局,2023年全年实现统计违法“零上报”。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构建统计防惩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责任意识,坚决守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底线。压实各地各部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深入推进部门统计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持续提升部门统计规范性和统一性。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力量,强化基层统计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保障能力,全力推动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统计调查体系。

二是持续推进统计数字化改革。做好企业“最多报一次”、基层统计网格智治等工作,积极推进“统计大脑”一体化监督应用功能优化和多跨协同的落地。大力开展线上调查,做好各项政策落地的情况反映和民生民情的及时反馈,充分依托现代化手段做好数据的发布和解读,实现数据资源的有效运用和共享,加快构建海曙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

三是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持续通过各专业培训会议,对统计人员开展普法教育,以“9.20”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运用各种手段,面向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树立依法统计意识。

四是持续夯实统计数据质量。抓实全区统计数据常态化监测,通过企业自查、镇级异常数据核查、区级统计执法检查等措施来加强数据核查力度,抓准抓实源头数据。深化区级统计干部“三服务”制度,对全区统计调查企业进行个性化走访指导,形成“一企一档”走访记录,为进一步跟踪监测提供依据。持续提升统计培训专业化,规范统计业务培训标准,力促统计培训质量整体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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