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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税务局积极宣传个税新政 助推减税“红包”落袋

“子女教育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对于我们这些二胎家庭来说真是好消息!”得知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后,市民王女士喜出望外。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按照《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个人所得税关系着每个人的“钱袋子”,为保障广大“上有老、下有小”的纳税人从“似懂非懂”到“能懂会算”,海曙区税务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征纳沟通平台等及时宣传新政内容,并推出图文并茂的政策解读,让新政更易懂易用,推动减税红利惠及更多家庭。

在税务干部的指导下,王女士测算了一笔减税账:她的月收入约为12000元,大宝今年刚上小学,二宝今年2岁,可以继续享受子女教育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按照新的标准今年每月可多扣除2000元,全年累计多扣除24000元。在同等收入水平下,今年仅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就能让王女士少缴个人所得税2400元。

“作为家里的独生子女,赡养两个老人给我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但是税务部门带来的新政策辅导很好缓解了我的焦虑。“经过税务干部的辅导,市民张先生对新政策有了更切实的了解,“我父母今年62岁,税务干部告诉我,根据新政策,我今年每月可以比去年多扣除1000元,一年累计就是12000元,而且按照同样的工资,我的个税税率从去年的10%降为3%了,今年预计可以少缴个税1011元,到手的工资又多了!”

据了解,今年以来,纳税人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这3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无需重新填报,信息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接下来,海曙区税务局将深入企业、社区开展网格化宣传,加强“一老一小”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宣传辅导,送上个税“红包”,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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