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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关于同意宁波市海曙区石碶博聪幼儿园有限公司申请停止办学的批复

宁波市海曙区石碶博聪幼儿园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停止办学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同意你单位停止办学的申请。同时你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233020360000759号)予以注销。接文后,请到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注销工作。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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