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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44013/2023-52372 组配分类: 土地管理
发布机构: 海曙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文日期: 2023-1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采矿权许可证延续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等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查通过海曙区鄞江镇光溪村凤山第一石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延续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1221日-20231229日(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发现矿业权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未履行法定义务或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对采矿权延续有异议的,请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 87237657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20231220

海曙区鄞江镇光溪村凤山第一石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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