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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审计局通知公告

关于审计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卢洪波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09 14:02:40   浏览次数:      来源: 区审计局    

卢洪波同志并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经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宁波市海曙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0月10日起,对卢洪波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重点为2020年至2022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另请卢洪波同志准备好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要求附后),并于审计进点后5日内送交审计组。

审计组组长:徐芦芳

审计组成员:路宝妮(主审) 于传辉 龚佩红 忻维峥 吴继海 舒蔚 马铷瞳 王昱 洪敦志 方婷婷 缪雯羽 李甜 贺志军 王福水等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宁波市海曙区审计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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