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效率,加快项目前期推进速度,落实不断优化服务的新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海曙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备案简化及容缺受理办法(试行)》。现予以修订,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海资交管办〔2023〕2号关于修订海曙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备案简化及容缺受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此件为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