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2 年全省教育系统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厅函〔2022〕105 号)《关于印发〈2022年海曙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海纪办〔2022〕15 号)《宁波市教育局2022年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甬教计〔2022〕13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解决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加强规范我区教育收费管理,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我局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区教育局成立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负总责,局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责,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区教育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海曙区教育局 2022 年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三大领域进行重点治理,分别是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乱收费问题、平板电脑和商业保险乱收费问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乱收费问题。
2022年5月,区教育局召开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结合市局要求和我区实际,统一部署,使各学校统一思想、齐心整治。
(二)全面落实,责任到人
根据方案的责任分工,区教育局各科室部门积极认领任务,列出整治责任清单,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了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计财科总牵头,具体负责本次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专项治理方案,进行信息汇总和材料报送等;终民科牵头第一、第三领域治理;计财科、教育服务中心、教研室牵头第二领域治理,基教科协同;办公室对2021年以来的信访投诉热点问题进行分领域汇总,建立问题管理清单,设立监督咨询电话,对于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督促各专项小组限期“出清”;组宣科牵头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宣传工作,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相关人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学校建设,宣传经验做法,推广治理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督导科牵头将教育乱收费治理情况纳入校(园)年度考核和学校督导评估、清廉学校认定等。
(三)强化整治,效果初显
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专项治理小组出台了本领域治理细则,组织各校(园)开展自查自纠。三大领域专项治理小组整治情况如下:
一、第一领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乱收费问题
1.严格落实培训机构预收学费监管
按照《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宁波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学费监管的通知》,2021年12月底,全区74家学科类培训机构完成预收学费监管账户开户工作,开通甬信培平台线上收费功能,完成率100%。通过该平台,机构与家长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督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收费行为,预收学费进入预收监管账户,全面实行“一课一消”,截止4月底,春季课程共计预收学费486万。
2.严格监管培训机构执行政府指导价
根据《关于核定宁波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甬发改价格【2021】578)文件要求,督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2022年春季课程开课前,74家学科类培训机构均按政府指导价要求完成相关课程收费标准备案,完成率100%。各机构及时将已备案的课程收费标准张贴在信息公示栏,并在甬信培同步上架相关课程。
3.严格开展培训机构专项督查工作
我局联合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经常性专项督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预收学费监管、政府指导价执行及学费收取情况等。5月,与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双随机”抽查,覆盖率20%;6月,在市局牵头下,与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抽查,覆盖率10%;截止7月,我局已实现100%全覆盖检查,未发现存在相关问题。
2022年8月底根据“双减”相关要求,学科类培训机构将全部关停或注销。
二、第二领域:平板电脑乱收费问题、商业保险乱收费问题
我区中小学移动学习终端的应用是在省市智慧教育建设大背景下,开展的精准化教学和智慧阅读等应用试点。通过对全区63所中小学的排查,目前全区共有11所学校利用移动终端开展智慧课堂、精准教学、作业评价、智慧阅读等方面的试点应用,11所学校移动终端项目的立项及采购均经过合规的流程进行。其中,10所学校经过区教育局教研室组织专家评审,并由教育局下拨信息化经费,由学校根据政府采购流程自行进行采购,免费给全校师生或试点班级学生使用;另1所学校在2019年和2020年开展的试点根据学校特点和学生学习背景,经过了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充分征求了家长的意见,并且经过集体讨论决策报教育局备案,后续未向新的年级开展精准教学应用试点。经过此次排查教育局及学校均不存在强制购买行为,平板电脑的使用时间及使用形式严格按照学科特点和要求科学合理使用,学校进行平行分班,对试点班级进行积极的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式和策略。目前区教育局尚未接到家长关于移动终端教学试点的有效投诉和情况反映,基于移动终端开展精准教学试点基本上得到了参与学生和家长的普遍认可。。
2022年6月起,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始全面开展商业保险乱收费自查自纠活动,至7月中旬,已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对全区132所幼儿园、39所小学、24所初中从点到面进行检查,并对群众反映(网上舆情)以及相关问题投诉等内容进行重点和深入调查。同时对为海曙区服务的各家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中国人民财险、太平洋财险、太平洋寿险、中华联合)进行电话咨询和座谈。通过上述自查自纠、实地检查、电话询问、座谈等情况反馈,到7月18日止,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中没有发现有关商业保险进校园乱收费等问题。
三、第三领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乱收费问题
1.落实收费项目备案并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甬价费【2014】65号)文件要求,民办中小学收费项目定为学费、住宿费、代管费三项。费用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全区16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逐一到海曙区物价局备案,并及时张贴在校区公示栏,完成率100%。
2.开展全覆盖专项督查
我局对辖区内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违反“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费标准调整时间间隔少于2年;存在跨学期预收学费问题;不公布对贫困学生有关学费减免政策或其他补助办法的问题。6月,共督查4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未发现违规现象;7月初联合海曙区第四纪检监察组督查海曙区致和学校等3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从公示栏信息到财务台账逐一比对核查,未发现教育乱收费情况。
2022年9月开学后,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进入重点检查阶段,我局根据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制订了教育乱收费重点检查工作方案,并在10月派出检查组对我区二十余家学校、幼儿园实行实地检查,未发现教育乱收费情况。
治理教育乱收费是2022年十大漠视倾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内容之一,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事关每一个家庭实际经济支出,事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今后我们将继续保持动态管理与突击检查想结合,巩固取得的成果,通过宣传、建立问题管理清单、设立监督咨询电话、对家长关注热点问题进行分析跟踪,坚决不让校园内出现乱收费现象,净化校园“环境”,促进教育公平和优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