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91570506/2023-82715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3-01-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海曙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回迁整治工作成效
时间:2023-01-05
13:49
来源:区征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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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回迁安置进度,区房屋征管中心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剖析解决的办法、建立长效的机制等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摸清底数、动态管理。高效完成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未安置时间在3年(含)以下、3年至5年(含)、5年以上数据排摸工作,并根据年度征收工作进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未发现存在5年以上未安置的情况,且3年(含)以下、3年至5年(含)两类待相关安置房建设完成后均可进行回迁安置,力争在2023年第一季度前基本完成未安置时间在3年至5年(含)的安置工作。
二、制定措施、落实治理。3年至5年未安置的被征收人待安置房(春城花园北侧地块)建设完成后均可安置,我中心积极参与安置房建设项目过程,主动协调安置房建设存在的问题,确保安置房建设进度如期完成;创新房屋征收模式,推进房票安置,区房屋征管中心以房屋征收工作实际情况为基础,以回迁安置为问题导向,联合区相关职能部门以数字化房票管理系统为平台,用好用活房票政策,实现项目高效签约、高效回迁目标。
三、不断总结、建立机制。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回迁整治作为长期工作任务,持续加大对征收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征收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征收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并不断总结分析,全方位统计问题,针对征收程序、安置政策、安置房建设等多环节进行完善优化,并制定《宁波市海曙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确保被征收户安置时间在现有基础上不断缩短。
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