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直播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甬政办发〔2021〕76号)精神,充分发挥直播电商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带动效应,高质量推进海曙直播电商经济集聚发展。现结合海曙区实际,特制定《海曙区直播电商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实施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1、传真:0574-55889424
2、邮件:国医街85号联谊宾馆11楼海曙区商务局
3、联系电话:0574-55889117;联系人:成振江
4、反馈意见和建议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