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曙区房屋征收办公室通知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关于2019-2021年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3 15:14:40   浏览次数:      来源: 区征收办    

一、整改总体情况

审计报告收到后,我单位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整改事宜。审计报告要求整改的问题共有6个,已整改6个,正在整改0个;提出审计建议3条,已采纳3条。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个别事项未按规定提交三级协调平台讨论确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明确各级平台职责,优化平台协商内容,将原三级协调平台机制调整为四级协调平台,2022年11月16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已同意实施四级协调平台,2022年12月19日正式发文。下步,我中心将严格按照《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协调平台机制的通知》文件内容开展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相关工作。

(二)关于征收工作经费存在先拨付后讨论、超额预拨等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我中心已加强征收资金拨付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内控制度及财务制度执行,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同时,我中心将严格按照考核文件内容执行项目工作经费拨付,同时针对收购项目,加强研究,进一步完善收购项目监管体制及实施程序,确保工作费经费拨付按时按标进行。

(三)关于个别征收项目资金拨付时间早于负责人审批时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我中心已加强征收资金拨付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执行,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四)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旧房拆除残值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中心下属事业单位区房屋征收事务所已于2022年12月完成整改。我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审核,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五)关于旧房拆除工程费用结算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中心下属事业单位区房屋征收事务所已于2022年11月完成整改。我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合同审核,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六)关于多支付工程结算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中心下属事业单位区房屋征收事务所已于2022年12月完成整改。我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并加强审核,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报告共提出建议3条,我单位已采纳3条。具体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的建议

为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规范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明确各级平台职责,优化平台协商内容,将原三级协调平台机制调整为四级协调平台,促使各级协商平台更加合理优化。下步我中心将严格按照《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协调平台机制的通知》文件实施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相关工作,明确我中心做为征收工作的牵头部门,充分发挥协调平台机制的在房屋征收工作中的作用,确保我区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二)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的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我中心将对资金支付加强审核把关,严格审批流程。同时,我中心将严格按照考核文件内容执行项目工作经费拨付,并针对收购项目,加强研究,进一步完善收购项目监管体制及实施程序,确保工作费经费拨付按时按标进行。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征收工作监管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对征收工作的监管,我中心将落实“线上线下”两步走,第一步,依托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系统,实现数字化管理,对每个征收项目前期程序、签约过程及遗留户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第二步,依托四级平台、区征收周例会、拔钉清零例会等线下平台,加强对各征收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管和指导工作。


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月6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