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浙市监反垄断〔2020〕9号)要求,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对2021年8月1日到2022年3月15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全面审查清理,共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2件。现将公平竞争审查目录清单予以公示。
序号 | 名称及文号 | 类别 | 审查意见 |
1 | 关于下达2021年度部分节能降耗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海发改〔2021〕34号) | 其他政策措施 | 经审查无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的文件 |
2 | 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节能降耗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海发改〔2021〕36号) | 其他政策措施 | 经审查无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