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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44080/2022-44120 组配分类: 债务管理
发布机构: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2-09-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海曙区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的公告(第三批)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9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等有关规定,为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经宁波市人民政府同意,拟将我区部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表》

           2.调整后项目资料

海曙区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的公告(第三批).docx

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表 .xlsx  

调整后项目资料1.zip

调整后项目资料2.zip

调整后项目资料3.zip

调整后项目资料4.zip

调整后项目资料5.zip

调整后项目资料6.zip

调整后项目资料7.zip


海曙区财政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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