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海曙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经审核,下列申请人符合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本次需下达补贴资金1729100元 ( 其中中央资金1349100元,市级资金158500元,区级资金221500元) 。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至9月13日。上述情况如有异议,请于9月13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举报电话:0574-89297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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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203MB0X60089L/2022-43952 | 组配分类: |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宁波市海曙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经审核,下列申请人符合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本次需下达补贴资金1729100元 ( 其中中央资金1349100元,市级资金158500元,区级资金221500元) 。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至9月13日。上述情况如有异议,请于9月13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举报电话:0574-89297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