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查工程车辆带泥上路
时间:2022-09-02
16:58
来源:段塘中队 高桥中队 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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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局段塘中队在巡查中发现,在鄞奉路(潮悦南塘工地和启运路环城西路路口之间)有长达一公里的城市道路被泥土污染。中队队员见状立即前往相关部门调取监控,从监控中发现一辆混凝土车从潮悦南塘工地开出时,工地管理单位未对混凝土车轮胎上携带的大量泥土进行冲洗,导致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轮胎上泥土掉落,造成城市道路大面积污染。中队队员将监控录像拷贝后前往潮悦南塘工地问询,工地负责人在“铁证”面前供认不讳,承认了违法行为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鉴于现场道路污染面积大,情节严重,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对工地管理单位和车辆运输单位分别处以两万元和五千元的顶格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
自《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7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违法处置行为,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执法,加强工地施工和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同时依托现代化高科技手段开展“非接触性执法”,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和“土盾系统”,实现源头、运输过程、消纳点“全链条”监管,从而精准打击建筑垃圾违法处置行为。7月1日以来,共开展集中整治2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513人次,检查建筑渣车车辆160余辆,立案89起,罚款2989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