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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召开2022年第12次常务会议

日前,区委副书记、区长叶枝利主持召开海曙区人民政府2022年第12次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关于海曙区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送审稿)、《关于海曙区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送审稿)。会议强调,要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要提升管理水平,提前谋划、合理安排下半年预算并科学编制2023年预算。

会议审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会议指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是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的一环,为加强政府投资评审管理,规范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出台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十分重要,也很有必要。会议强调,要守规矩,根据评审办法,完善项目投资评审业务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要勤会商,充分发挥联席议事机构作用,讨论解决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疑难和争议问题,提高评审质效;要强监管,对项目单位与参建单位、参与评审的社会中介机构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监督,进一步提高评审服务能力,优化评审环境。

会议审议《海曙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指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构建高效协同、上下联动的智慧政务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智能化,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关于推进农业生态高效发展战略合作协议》(送审稿)、《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送审稿)、《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腾凌未来(宁波)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送审稿)、《宁波市教育局与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甬有优学”基础教育先行试验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送审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图解:区政府召开2022年第12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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