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全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及区相关领导要求,现启动第二批电动自行车淘汰回收单位报名工作,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等市场主体自愿加入海曙区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的,可通过工作平台自助提出申请,经区级专班工作组审核通过,并报市级专班工作组本案后,方可成为海曙区淘汰置换回收单位。
二、报名时间
2022年8月9日-2022年8月23日
三、具体条件
1、海曙区企业,证照齐全,依法纳税,三年内无违法记录。
2、原则要求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整车回收。企业须具备“废旧金属回收”相关资质,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代码900-052-31)或提供本市范围相关危废经营企业的合作证明(合同、协议等文件)。
3、在当地配套不少于2000平方米封闭式集散分拣储存中转作业场所,并符合消防安全等相关要求。
4、有与回收量相匹配的收储、清运、处置等物流集散能力,保障换购点回收电动自行车的及时清运,满足“日收日清”要求。
5、有能力按照各地专班要求在当地车管所设置回收代办点。
6、严格按照统一设置的流程做好非标报废电动自行车的标识、回收、处置等工作,建立相应台账,并按要求上传政府监管平台,达到全流程管控。如若违反相关操作流程等,则取消回收资格。
7、回收单位承诺全面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否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四、报名通道
1、网上报名申请入口:https://dphs.dbs-eco.com/recyc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