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赵樱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按期转正,决定:
赵樱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级科员,任职时间从2022年6月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