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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44056/2022-4336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海曙公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2-08-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拟迁移户口告知书

经调查核实:

陈克亚、徐亚利、陈裕东,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北路一村2幢108室;

因房屋权利人要求上述人员将登记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北路一村2幢108室的户口迁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等户口管理规定,请至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石碶派出所户籍窗口(地址:海曙区石碶街道鄞州大道西段1555号石碶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电话:0574-88154225)办理户口迁移登记;如有异议,可向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石碶派出所提出陈述申辩。

本公告期限为10日。公告期满未办理户口迁移登记、未提出陈述申辩或陈述申辩未被采纳的,本所将直接迁至海曙区塘西中路南段4号,挂靠在公共集体户。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石碶派出所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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