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横政〔2022〕31号
各行政村(居委会)、机关各办(中心、所)、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文件精神,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偿献血的基本条件
1.年龄:18-55周岁。
2.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Kpa(千帕)。或:90-139/60-89mmHg,脉压差:≥30mmHg。
4.脉膊: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体温、皮肤、五官、四肢、胸腹部等体格正常。
6.血液检测:血色素合格、乙肝表面抗原阴性、ALT(GPT)等正常。
二、参与人数
全镇参与本年度无偿献血的建议体检人数和目标采血人数详见横街镇2022年无偿献血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时间地点
时 间:8月26日和9月15日分两批次完成,开始时间为当天上午7:30。
第一批次:2022年8月26日(机关部分办公室、部分下属事业单位、行政村居委会);
第二批次:2022年9月15日(机关部分办公室、部分下属事业单位、企业)。
地 点:镇政府餐厅二楼。
四、献血防疫管理
(一)献血者招募。
1.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渠道,多方位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科普知识和新冠病毒防疫知识,消除公众对献血的疑惑和顾虑。
2.积极开展预约献血,应当统筹安排团队献血、预约献血者,分段分时分流合理安排献血人数,避免人员过于集中。
3.团体献血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献血者之间距离保持1米以上。
(二)加强献血前教育与征询。
1.在原有健康征询的基础上,增加《新冠肺炎相关健康状况征询表》,了解献血者新冠肺炎相关健康状况,甄别献血者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或生活史等。
2.补充征询内容中,如献血者出现过下列情况中任何一种,建议暂缓献血,暂缓时间为相关情况结束后至少28天:
(1)本人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
(2)曾密切接触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或患者。
(3)曾经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或聚集性发病人群有接触或流行病学关联史。
(4)近期有境外或者高风险区居住史。
(5)健康征询时,对仅有偶尔咳嗽等常见情况加以甄别。
3.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者,疫苗接种48小时候可献血;接种其他类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者(不包括减毒活疫苗),疫苗接种当日起,14天后可献血。
4.对于曾被诊断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治愈出院后6个月内暂拒献血。捐献恢复期血浆除外。
5.对每位献血者进行体温测量并准确记录。如献血者体温≧37.3℃,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献血者暂缓献血,安排其离开征询现场,并提醒献血者及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医。
(三)献血者回告。为保证临床用血安全,血站应当书面告知献血者,如献血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须及时回告血站,所告知的事项应当提前告知献血者,并请其签名确认知情同意。血站应当有专门部门负责接受献血者回告,接到回告后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
(四)手机网上填表献血操作流程。请各位献血者当天在现场完成线上填报。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落实一名负责人,负责人统一带队到指定献血地点(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手机在报名表中填报)。
2.参加体检和献血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有献血史的请携带献血证)。
3.为确保全镇献血工作顺利完成,望各单位接通知后,正确处理好日常的工作、生产、生活与无偿献血的关系,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按分配名额组织好人员,报名表(附件2)、献血登记表按批次分别于8月19日前、9月5日前上报社会事务管理办212办公室。同时要严格把关,对原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切不可重复参与,冲抵人数。
附件: 1. 横街镇2022年无偿献血名额分配表
2. 横街镇2022年无偿献血报名表
3. 献血须知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