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403X/2022-86768
- 文件编号:海卫〔2022〕22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2022-07-0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和宁波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要求,结合海曙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了解我区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修订及跟踪评价等提供科学依据。掌握主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和食源性疾病暴发隐患,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和监管措施。
二、监测内容
(一)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
1.监测食品范围、检测项目及任务量
监测样品包括谷物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食品接触材料、蔬菜及其制品、水产及其制品、特殊膳食用食品、饮料、即食食品、豆与豆制品、蛋及蛋制品、坚果及制品、酒类等。
检测项目包括食品中兽药残留及禁用药物、有机污染物、元素、食品添加剂、其他污染物、生物毒素、非食用物质、卫生指示菌、食源性致病菌等。
按照每千人口1份样品量指标计算,今年计划监测样品量共计1061份,包括化学污染物(有害因素)监测556份,生物污染(有害因素)监测505份。其中市级监测化学污染物207份、生物污染76份;区级监测化学污染物349份、生物污染429份。
采样工作由区疾控中心和各镇(乡)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承担,其中区疾控中心承担668份样品采集,镇(乡)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承担393份样品采集,分月分阶段逐步完成。具体采样进度根据市疾控中心每月分配安排,由区疾控中心另行制定工作安排。
2.采样登记、送样及结果反馈
采集食品样品时需详细记录采样相关信息,尤其每份样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生产及销售厂家、采样地址等,便于发现有害因素后追踪溯源。
(二)食源性疾病监测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
收集、汇总和分析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确诊病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病例或中毒性病例、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异常病例信息并统计汇总就诊腹泻病例总数量信息。
2.食源性疾病病原学监测
哨点医院对食源性感染性病例样品开展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病原学监测。
3.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
按照规定对流行病学调查核实后的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进行报告。
三、监测点
在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工作中,监测样品采集覆盖所有镇(乡)、街道;在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中,监测点覆盖至全区所有医疗机构,其中海曙区第二医院为特定病原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
四、工作要求
(一)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
综合考虑辖区食品生产和消费等实际情况,科学设计采样方案,杜绝集中采样,并严格按方案要求进行采样与报送,必要时对监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开展应急监测。
(二)食源性疾病监测
特定病原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负责食源性疾病个案信息填报、生物标本采集、信息与标本(或菌株)报送工作;区疾控中心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相关的实验室检测(阳性菌株血清分型等)以及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溯源分析工作,并负责承担监测工作的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
五、监测方法
采用统一的国家标准方法或指定方法进行监测,监测工作手册另发。
六、监测结果报告
以《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依据,按照监测计划的要求报告监测结果。如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按程序及时报告。
(一)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
原则上在完成样品检测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监测数据,若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市疾控中心食品安全所(学校卫生所),并由区卫生健康局通报区食药安办和市场监管局。2022年12月15日前由区疾控中心将全年的监测结果、监测工作总结和质量控制总结报送至市疾控中心和区卫生健康局。
(二)食源性疾病监测
1.食源性疾病病原学监测哨点医院按时通过监测信息平台填报监测病例信息,采集和上送病例生物学标本。区疾控中心按时对标本进行实验室检测,报送或反馈检验数据、调查结果和食源性致病菌分离菌株至市疾控中心。
2.医疗机构发现符合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或异常健康事件后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会诊确认后,由区疾控中心及时在监测系统中上报。
3.各医疗机构和区疾控中心发现食源性疾病事件后要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和区市场监管局报告。区卫生健康局接到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后,及时进行信息核实,并报告至市卫生健康委。
4.区疾控中心根据区卫生健康局要求,开展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处置,并对相关信息及时进行网络报告。
七、质控管理
1.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制定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加强监测工作日常管理,强化培训和督导检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监测方案要求统一开展工作,达到预期的监测目标。
2.区疾控中心负责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数据统计、资料分析和信息管理,并做好质量管理,组织监测实验室参加检测能力验证、比对及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