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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2330499/2022-42972 组配分类: 提案议案
发布机构: 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2-07-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03号提案的答复

周长征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旅游业的关心!您在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第003号提案《关于网红民宿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对大力发展我区民宿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民宿、客栈不断进入市场,为广大市民游客朋友提供了休闲度假的好去处,我区也非常重视此项工作。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围绕标准,规范民宿审批及监管。一是完善审批流程。目前,浙江省旅游民宿产业联合会负责全省民宿评定工作。各级民宿评定主管部门相应成立民宿评定组织,负责各地民宿评定有关工作;区级层面,依托区政务办牵头的“民宿一件事”通道,通畅审批环节。二是部门各司其职。卫健、消防、市场监管、文旅、住建等部门联合,做好民宿监管工作。

二、围绕发展,推进民宿经济助力乡村共富。一是升级产品供给。推进民宿经济全产业链发展,申报省民宿(农家乐)助力乡村振兴改革试点,计划未来三年,乡村民宿超过100家,全面促进我区乡村旅游富民增收。通过发展乡村民宿,使100户农村家庭年旅游经营收入超20万元。提供酒店、景区、餐饮、民宿等主要旅游消费场所提供在线预订、网上支付服务。此外,鼓励市场主体做好前期调研,了解游客乡村生活需求,把区域文化和特色融入民宿的外观风格和功能布局中去,打造差异化民宿;积极开发“民宿+”多元业态,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延伸民宿产业链。二是加强网红营销。未来几年,计划设立云上品牌专区,强化与百度、搜狐、网易等综合门户网站以及飞猪、携程、途牛、美团、马蜂窝、去哪儿旅游等专业 OTA 平台的合作。通过垂直旅行社区、抖音、火山等知名短视频 APP、线上线下分享、杂志合作等融媒体模式,举办旅行达人人文、风景、民宿网红打卡活动,积极探索与其他行业的跨界合作,增强海曙旅游渗透力。三是加强政策补助。对于符合条件的休闲农业产业,出台有《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农〔2021〕31号)文件,对创建成功的新业态农业、规范化农旅融合示范点分别给予最高50万、3万的补助,并进行线上线下的文明餐饮、防疫、防台、安全等监管。

三、围绕人本,加强民宿产业支撑渠道通道。支持旅游创业就业。落实“两进两回”行动,搭建“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乡村旅游发展平台,举办乡村文旅创客大会,设立乡村旅游创业基金,支持当地村民和回乡人员参与乡村旅游经营和服务。探索“入股联营”村集体主导的旅游开发模式,吸收村民广泛参与,建立村民合理利益分配机制试点。引入文化和旅游龙头企业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发挥文化和旅游创业“孵化器”作用。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培育乡村文化和旅游运营团队、驻村文化和旅游运营师、乡村旅游带头人,增强乡村文化和旅游的造血功能,扩大就业容量。鼓励乡村旅游企业优先吸纳当地村民就业。

此外,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营销的基础和根本在于网红民宿产品自身的独特性以及消费者的良好的口碑”等观点,都非常有建设性意义。作为文旅主管部门,我们将积极地采纳您的建议,加快推进等级民宿发展。

再次谢谢您的建议,希望您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区旅游事业的发展。


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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