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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民政局关于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自查报告

根据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要求,区民政局着力在制度建设、自查清理、宣传引导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内审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区民政局成立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修改完善了《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审查程序,并对审查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科室牵头起草以区民政局名义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时,应严格对照《实施意见》明确的审查标准和审查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提交局党组会审议或报局领导签批。为公平竞争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为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给出了规范性指引。

二、加强工作部署,有序清理不规范文件

加强自查自审,清理限制公平竞争的不规范文件,针对2020年12月30日前存量文件和2021年1月1日后的增量文件进行自查梳理,从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进行审查清理。经审查,存量文件和增量文件均为0。对近三年涉及市场主体的8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清理,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情况。

三、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积极参加区公平竞争审查委员会组织的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培训,提升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对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充分认识推进公平竞争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做好政策解读,针对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人对涉及我局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异议时,积极应对,做好相关解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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