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招聘从事基层
公共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海曙区古林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基层公共服务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附加分:海曙户籍的,笔试加1分;海曙区古林镇户籍的,笔试再加1分(依据户籍证明);海曙区户籍退役军人,笔试再加2分(提供退役证)。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等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 |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 | 7名(其中2名分配到镇便民服务中心,5名分配到村便民服务站)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
| 2017年6月及以后毕业(含应届生),宁波市生源且宁波市户籍
| 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6月14日。
2.报名咨询方式:电话:0574-8708290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联系人:任老师、徐老师。
3.报名要求:网上报名+告知承诺制。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学历证书电子版,告知承诺书等资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邮箱jczpgulin@163.com(按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2: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6月18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均为百分制。
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古林镇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069/index.html)通知公告栏查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确定面试对象,指标数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指标数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古林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
(四)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不安排复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古林镇党委组织实施,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结果不符合条件则不予聘用。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录用人员为合同用工性质,需服从镇政府统一分配;在招聘公告发布一年内若出现离职的,空缺名额可直接从本次招聘相应职位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告知承诺书
古林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海曙区古林镇招聘从事基层公共服务
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族 | 户籍地 | 政治面貌 | |||||||||||
学历 | 学位 | 健康状况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现住址 | |||||||||||||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 | 专业 | 毕业时间 | |||||||||||
个人简历(从高中起) | |||||||||||||
本人声明:各项内容填写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则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
初审(签名) | 复核(签名) |
2022年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招聘从事基层
公共服务工作人员报考告知承诺书
一、基本信息
(一)报考人员信息 姓 名:________
(二)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二、告知内容
(一)证明的内容:报考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中关于学历、毕业年限、户籍等方面的要求。
(二)承诺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纸质承诺,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
(三)核查:考试组织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综合运用在线核查、 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信息进行核查。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四)不实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
三、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对承诺内容及不实承诺的责任已充分知晓。在此,我郑重向考试组织机构承诺: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客观,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签名:________ 承诺日期:2022年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