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43395/2022-83634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6-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海曙区政府2022年6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时间:2022-06-15 18:02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叶枝利 区长


(一)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扛起责任担当,坚定信心、精准施策,奋战二季度,确保“半年红”。

(二)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迎难而上、主动作为,谋划实施区级八大攻坚专项行动,推动经济回升向好、运行在合理区间。

(三)坚决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四)全力承接国务院“稳经济33条”和省“稳经济38条”政策举措,发布《海曙区进一步稳经济促发展若干措施》,推进政策精准直达、快享尽享。开展“千名干部助万企、高效纾困破难题”行动,迭代升级助企纾困政策,以更大力度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五)积极推动有效投资扩量提质增效,抓住用好政策“窗口期”,争取向上对接,强化资金、土地、能耗等要素保障,狠抓项目前期谋划、新建项目提前开工和在建项目提速放量。

(六)优化住房领域金融政策和服务,更好支持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研究制定区级房屋拆迁安置“货币+房票”实施办法,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七)推动落实省、市、区重点区块、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专题听取“城乡环境整治提升”“拔钉清零净地保供”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汇报,全力推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

(八)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加快打造海曙区基建项目全周期监管服务应用平台、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平台、智能预审平台等,持续推动重大应用全面贯通,促进线上场景向应用实景转变。

(九)参加市西枢纽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等,组织召开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双拥工作会议、区食药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全区食药安全工作会议等,主持召开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将上级要求与海曙实际紧密结合。

(十)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重点领域“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压实属地责任,开展安全生产、防汛防台检查,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李冠杰 常务副区长


(一)推进“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实施,做好共同富裕相关工作,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召开经济运行监测联席会,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二季度经济运行维持在合理区间。

(二)贯彻落实省、市、区数字化改革有关会议精神,加快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推进公共数据归集、共享与开放,深化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系统建设。

(三)加强重大项目协调推进。落实好重大项目三级协调例会机制,发布重大项目赛马亮灯情况。继续加强省市县长项目、省市区三级重大项目攻关推进。

(四)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深化完善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林长制”“田长制”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废弃矿山整改提升;做好第二批次集中供地相关工作。

(五)切实加强稳就业工作,强化企业用工监测,加强劳务合作和人力资源快速调配;推进“甬江引才工程”相关工作,深化匠心汇海技能人才提升计划。

(六)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区国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国资国企相关制度机制优化调整。

(七)结合“安全生产月”要求,加快推进全覆盖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遏重大”攻坚战、“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安全生产“筑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全区商业街区、广场、综合体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实好汛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普法活动,做好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

(九)推进政策直达资金通过“甬易办”平台兑付工作;加快落实“5+4”稳进体质政策体系、稳链纾困助企政策,加速政策资金兑现进度。


张盈军 党组成员


(一)根据上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动态梳理并持续优化机场到港旅客现场核酸检测流程;针对炎热天气情况,组织对现场核酸检测硬件设施实施改造,提升保障功能。

(二)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指示精神,定期组织召开西枢纽规划建设例会,协调推进西枢纽建设的相关事宜。

(三)持续推进重大项目招商工作,重点推动龙江航空、高端装备产品展示交易中心、新能源汽车展示交易中心等在谈项目。

(四)持续推动口岸资源整合和国际分流航班疫情防控处置,组织开展启动区内各海关职能移交有关前期协调工作。

(五)稳步推进望春工业园区2022年“拔钉清零净地保供”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及重要地块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


徐洪涛 副区长


(一)完成5月份商贸经济运行分析,对一季度外贸指标进行统计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拟定补缺口方案,梳理重点外贸企业名单,做好重点运输企业的跟踪服务。

(二)抓好专业市场、农贸市场、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开展核酸检测站监管,组织重点从业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

(三)做好市级“菜篮子”基地年度考评和新申报市级“菜篮子”基地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新一轮区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申报审核并签订协议。

(四)做好科创大厦、众创空间、甬水桥科创中心、邮件互换中心等重点载体和丁家地块、三市地块、翠柏里等重点地块的招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翠柏里街区招商政策细则。持续跟进重点招商项目。

(五)积极做好区食药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全区食药安全工作会议筹备工作,启动市民生实事工程“甬有食安”行动。深化开展浙江省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配合开展“一打三整治”工作。

(六)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活动,推进知识产权保险创新工作,指导创建“南塘河”品牌指导服务站。

(七)起草2022年海曙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办法考核要点,继续开展小微纾困补助发放,印发《海曙区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意见任务实施清单》。

(八)完成2022年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推进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唯一标识UDI赋码工作。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网络直播营销专项执法行为,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

(九)推进食品小作坊“文旅化”融合建设,开展食药物质试点企业检查,开展粽子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及监督抽检。推进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开展流通领域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十)推动落实海曙城乡有机更新基金认购工作,完成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公司2021年度业务资金分配工作,引导企业支农支小、做大做强。

(十一)组织保险公司按照“企业水灾方案”加快推进洞桥、古林规上企业对接走访,力争6月底前完成镇(乡)规上企业保险方案全覆盖。开展第二批政策性小微企业宣传和投保工作,确保各镇乡小微企业宣传到位,应保尽保。

(十二)制定《全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工作。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联合开展反诈、反有组织犯罪法、防养老诈骗、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


王懿栋 副区长


(一)抓好工业经济稳增长,持续推进工业企业纾困助企政策落地兑现和企业畅链保供工作,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产业运营态势监测,持续督导工业企业进口物品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二)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推进,继续推进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星级绿色工厂、技术改造项目等申报和服务指导工作,加强“大优强”企业“一企一策”培育力度,指导做好规下工业企业、小微企业园综合评价和“小升规”工作。

(三)推进数字经济系统建设,继续推动服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企业的招引对接,深入排摸各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做好服务资源整合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

(四)加强科技创新工作,加快推进翠柏里创新街区扶持政策落地见效,推动“科创中国”省级试点建设,指导做好首届“科创中国”赛道明星班意向落户企业的对接服务,指导推进时尚服装服饰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甬水桥科创中心等平台建设,推进中芬科技合作交流大会项目筹备工作。

(五)加强招才引智工作,推进院士工作站、院士创新中心建设,指导做好国家、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推进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招引工作。

(六)抓好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推进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操作规程落地,继续推动2022年区工业用地升级改造和工业企业提容增效工作,抓好重点项目的审批和开工进度,配合做好西枢纽建设前期工作。

(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举一反三”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绿剑2022专项执法行动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安全“除险保安”专项行动。

(八)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无废城市细胞”申报工作,指导做好“6.5世界环境日”“6.30浙江生态日”宣传活动,持续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黄列 副区长


(一)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规范重点场所管理,主动防范输入性风险,优化“采送检报”流程,提升核酸检测效率,强化培训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助企纾困,更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快教育、卫生、文体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有针对性开展调研协调,确保项目按时有序推进。

(三)协调推进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工作,指导完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四)加强校园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稳妥抓好中考、小学毕业考、中小学期末考试等工作。

(五)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抓好区属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启动急诊室星级化评审工作,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六)巩固提升卫生创建成果,指导推进省级市级卫生村、市级无烟单位建设。

(七)抓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指导推进60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18岁以上人群加强序贯接种,加快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八)加强文体设施布局建设相关研究,指导编制文体设施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根据疫情形势合理安排文体赛事活动,对照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提升全区旅游软硬件品质。

(九)启动长护险试点工作,推进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加快“焕然医新”医疗救助服务项目建设。


黄健 副区长


(一)积极做好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筹备工作,组织召开全区水环境整治提升专题会议。

(二)着力做好“助农纾困”相关工作,继续做好粮食生产和农资调度相关工作。

(三)持续推进海曙“未来农场”建设,聚力打造樱花产业共富联合体休闲体验中心,加快推进第二批“未来乡村”试点建设。

(四)督促古林镇、高桥镇加快推进美丽乡村示范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古林镇茂新村、集士港镇深溪村小集镇式中心村建设。指导做好“南塘河”品牌服务站建设工作。

(五)加快推进区防台减灾智慧协同系统建设,着力做好梅汛期气象保障工作。加速推进鄞江堤防整治工程,溪下水库预泄能力提升工程建设。

(六)继续做好东西部协作、山海协作、对口支援、甬蚌结对合作帮扶等各项工作。

(七)抓紧完成2022年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征集和申报工作。稳步推进撤镇设街、道路名称统一试点等工作。

(八)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扩面督导相关工作。


俞鹏宏 副区长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城乡自建房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城乡自建房、70年代前房屋及海砂房排查。开展建筑工地“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二)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严格落实违法建筑三级巡查机制,结合乱占耕地专项整治,持续推进控新去存。

(三)加快推进新开工项目建设,重点做好长乐未来社区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四明山环线公路工程隧道口临时场地开挖。

(四)全面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根据市、区要求,推进文明典范城市的创建迎检工作。

(五)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各项工作,重点关注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项目、鄞州大道快速路工程项目(海曙段)、西北街地块项目、广仁街地块项目等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进度。

(六)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明确古林镇、高桥镇、洞桥镇、石碶街道“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区级一体化办案中心、案卷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

(七)探索多元化安置方式,结合《宁波市区房屋征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尽快出台我区“货币+房票”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