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6997958/2022-86561
  • 文件编号:海制高办〔2022〕3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区经信局
  • 成文日期:2022-04-2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海曙区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 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7 10:00 来源:区经信局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现将《海曙区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海曙区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


宁波市海曙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附件

海曙区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浙政发〔2021〕31号)、《宁波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甬政发〔2021〕59号)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区、碳达峰碳中和新目标新要求,深化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全力推进工业园区升级改造,坚决实施淘汰落后、创新强工、招大引强、质量提升四大攻坚行动,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我区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提供强劲动力。

二、实施目标

到2025年,力争制造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全省领先,形成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特色明显、创新动力强劲、要素资源集约、管理服务高效的现代工业体系,保持制造业占GDP比重基本稳定,努力建设成为省市全域工业用地综合整治示范区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具体指标见附件)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淘汰落后攻坚行动

1.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升级改造。贯彻落实《海曙区工业园区升级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6月—2024年6月)》(海党办〔2021〕47号),深入实施项目提速、机制提效、产业提升、整治提调、数字提质五大行动,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实现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符合条件的工业用地、城镇低效用地等建设小微企业园。到2025年,力争启动升级改造工业用地累计1.5万亩,其中工改工用地8千亩,全区约30%存量工业用地得到有效盘活;累计完成低效工业区块改造20个,建成和提升小微企业园20个,其中四星级以上1个。(牵头单位:区工改中心,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海曙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住建局)

2.加快整治提升低效工业用地。开展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处置,鼓励以厂房加层、“零土地”技改、整治改造等方式提高产出水平。制定全区工业用地二级市场管理办法,搭建监管平台,探索工业用地到期续签履约机制。深化“标准地”改革,建立工业用地主体资格和产业准入审查部门会商机制,新增工业用地实现100%“标准地”模式出让。(牵头单位:海曙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区工改中心,配合单位:区经信局)

3.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贯彻国家“双碳”战略和能源新政,规范细化“两高”项目边界和范围,在确保产业链安全的同时,提高精准管控水平,依法整治违规审批和建设的项目。以技术、能耗、排放等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性为标准,建立科学评价机制,严把项目准入关,并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碳。对新上项目,按规定落实产能、能耗、排放等量或减量平衡置换方案。(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海曙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

4.大力实施落后企业分类整治。以全区工业园区升级改造为着力点和突破口,结合“亩均论英雄”改革,摸清工业企业用地、用能情况,建立高耗低效企业清单;依法认定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产品质量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建立“散乱污”企业清单;全面排查企业落后产能(设备、产品、工艺)情况,建立落后产能企业清单。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质量、能源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对清单内企业开展合规检查,依法依规实施分类整治。推进铸造、印染、表面处理(电镀、喷涂)三大产业链特殊工艺环节企业整治提升,推动三大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牵头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曙生态环境分局、海曙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二)实施创新强工攻坚行动

1.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计划清单,实施“揭榜挂帅”。支持优势企业、产业技术研究院牵头组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或联盟,合力公关跨行业、跨领域关键共性技术,促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的共研共用。到2025年,每年攻克重大核心技术5项。(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2.加速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健全产业化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等现有平台的引擎效应,加强院企对接、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支持中星中东欧新材料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发展,推进航空航天设备、云制造等重大产业化项目在海曙布局。以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浙江制造精品等优质产品为重点,实施新技术新产品场景应用和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到2025年,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25亿元,每年开展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项目3项,开发市级新产品100项。(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

3.全力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围绕建设工业互联网、新材料、时尚产业三大科创高地,建设“环月湖”科创核心区,全力打造翠柏里创新街区,做大做响“江南翠柏里”品牌。主动参与甬江实验室等全市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建设高等级研发平台。到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活动、专利实现基本全覆盖,企业研发总投入达到72亿元,新增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10家企业研究院。(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

4.做大做强优质企业群体。建立制造业“大优强”企业和“双三十”企业“一企一策”动态培育机制。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聚焦标志性产业链及重点细分领域,实施全链条培育,引导企业实现“初创型、科技型、专精特新、单项冠军”梯次升级。到2025年,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总量达到5家,制造业“大优强”企业数量倍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8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8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0家。(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三)实施招大引强攻坚行动

1.大力招引重大制造业项目。确保每年区长项目招引工程中制造业项目数不低于三分之一。到2025年,累计招引落地重大制造业外资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5亿美元;每年招引投资额达到10亿元的重大内外资制造业项目数不少于2个,落地率50%以上。(牵头单位:区招商中心,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国资中心、区经信局)鼓励企业加大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和增资扩产力度,建立项目跟踪服务协调机制。(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2.加强产业链关键项目招引。优化大招商机制,实施产业和招商主管部门“一局长一项目”专项行动,每年招引落地亿元以上强链补链项目不少于5个。(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招商中心)落实长三角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助推杭甬“双城记”发展,推动工业互联网、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产业链合作。(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招商中心、区经信局)

3.推动上市企业资本重组项目落地。高质量实施“凤凰行动”海曙计划2.0版,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和并购重组。鼓励“大优强”“专精特新”和“隐形冠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到 2025年,新增制造业上市企业5家,上市公司再融资规模突破30亿元。(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经信局)

4.优化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完善项目问题督办和联动协调帮扶机制,对重大制造业项目实施招引落地、建设实施、竣工验收、投产达产、履约监管等全周期动态跟踪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海曙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海曙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招商中心)

(四)实施质量提升攻坚行动

1.加快推进制造业质量提升。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产业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鼓励制造业企业导入国际测量管理体系,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到2025年,新增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和“浙江制造”标准40项以上。(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

2.全面实施企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新工网”行动计划,大力推广supOS工业操作系统,重点推动全省服装产业大脑试点建设。实施新一轮规上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行动,推动数智化技术在企业全业务链、全生产链应用。培育壮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机构,打造以“未来工厂”为标杆、“5G+工业互联网”试点为引领、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为主体的新智造企业群体。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推进产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到2025年,实现重点行业规上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全覆盖,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装备数控化率突破80%,中小企业上云累计达1万家,“5G+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达到10个以上,建成市级以上“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0家。(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3.加快制造业产品升级换代。聚焦创新升级、功能改进、节材替代等领域,开展产品升级改造示范。实施服务型制造培育工程,发展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网络化协同制造)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新业态。提升制造业设计能力,积极推动企业参加各类工业设计大赛,推动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应用。到2025年,培育10家服务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4.推进制造业品牌建设。建立“名品+名企+名产业+名产地”的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培育提升机制,在重点产业园布局一批星级品牌指导服务站,鼓励企业争创“品字标浙江制造”等省级以上品牌。到2025年,每年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5家以上,培育“浙江制造精品”10项;累计新增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2家、全球性品牌1个、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行业性区域品牌)1个。(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

5.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加强跨部门执法协作,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知识产权“快保护”机制,在“大优强”和单项冠军企业中试点知识产权警务室试点。建立知识产权失信违法监管制度,建全纠纷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政策集成,统筹并优化使用发改、经信、科技、能源等部门专项资金,保障攻坚行动顺利实施。(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工改中心)发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的引领撬动作用,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贯彻落实省、市政府部署要求,设立“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牵头单位:海曙自然资源规划分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工改中心)

(二)强化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新建工业用地项目容积率在2.0以上。探索工业用地增减挂钩机制,推进工业集聚区控制线外工业用地置换为控制线内新增工业用地。对规划用途已调整但5年内暂不实施的区域,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不矛盾的,可允许亩均效益综合评价B档以上的企业实施技改及新建扩建工业项目。(牵头单位:海曙自然资源规划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工改中心)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大中型银行机构将“腾笼换鸟”相关项目作为贷款投放重点,优先给予中长期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抵质押绿色信贷业务。(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经信局)组建海曙区产业投资基金,对“招大引强”重大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中心、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招商中心)

(四)优化能耗碳耗资源配置。各镇(乡)、街道和园区腾出的碳排放空间和能耗指标优先用于本地区低碳新兴产业、强链补链和技改项目。建立区级统筹的能耗、碳耗、排放等资源配置机制,保障重大工业项目。(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海曙生态环境分局)充分利用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推动高耗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利用省市“双碳”和智慧能源平台,建立工业碳排放动态监测机制,开发工业碳管家应用场景,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碳效评价和碳效分级标识。(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国网海曙供电公司)

(五)加快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在确保安全并依法审批的前提下,产业园区工业控制线内的存量工业项目以及工业控制线外亩均效益A、B类企业中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存量工业项目,其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比上限提高到15%,相应的建筑面积占比上限提高到30%,面积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产业园区统筹建设宿舍型租赁住房等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设施。(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海曙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六)强化制造业人才保障。实施精英企业家培育等计划,加强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聚焦制造业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各项人才工程,探索赋予“大优强”企业人才认定权。(牵头单位:区委人才办,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经信局)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扩大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试点企业范围,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完善产教融合、产教协同机制,加快建设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基地和现代产业学院。(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总工会、区经信局)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设立区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强化部门联动,落实清单责任。各镇(乡)、街道和园区要高度重视,实施专班化工作机制,抓好任务落实。

(二)加强评价考核。对标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建立健全专项督查、联合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加大对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和园区落实建设任务督促力度。健全“赛马”机制和督查通报机制,定期对各项重点任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强化争先创优。

(三)加强数字治理。深化数字化改革,推进落实上级“亩均论英雄”3.0、产业链“一键通”“碳效码”等多跨场景应用,推进建设区一链助企、工业碳管家等应用场景建设,提升产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四)加强服务宣传。深入实施“三服务”2.0版,构建“在线+专线”服务机制。主动讲好“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故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引导企业转变发展理念。


附件:指标体系


附件

指标体系

指标类别

二级指标

2020年基数

2023年目标

2025年

目标

牵头单位

综合效益

规上工业增加值率(%)

15.84

21

23

区经信局

规上工业亩均税收(万元/亩)

49.1

55

67

区经信局

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万元/亩)

210.5

230

250

区经信局

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速(%)

-1.1

6

6

区经信局

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比2015年下降22.3%

10.4

15

区发改局

淘汰落后

累计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家)

20

120

200

区经信局

累计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业(家)

102

250

400

区经信局

累计整治“散乱污”企业(家)

120

300

500

区经信局

海曙生态环境分局

腾出低效工业用地(平方公里)

1

2

3

海曙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区工改中心

区经信局

累计腾出用能量(万吨标准煤)

-

3

6

区发改局

减少碳排放量(万吨)

-

按市下达

按市下达

区经信局

创新强工

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

2.48

2.6

2.8

区科技局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247

400

500

区科技局

招大引强

累计招引落地总额1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

-

3

5

区招商中心

完成工业投资(含技改)年均增长(%)

5.7

6

6

区经信局

质量提升

新增“浙江制造”标准(项)

5

20

30

区市场监管局

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家)

4

20

30

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