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4314154/2022-79602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成效和不足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统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统计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全区统计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健全领导机制,全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1.加强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深刻领会统计法治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充实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局党组将统计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统计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局主要领导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任务直接督办,及时研究解决和推动破解统计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实际难题。
2.明确责任。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市统计局的部署,制定并印发了《2021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明确任务措施和责任体系,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健全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
1.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精神,对全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规定执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遵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重大决策过程中能广泛听取和吸收各方意见,决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今年以来,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我局的法律专题讲座、提供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意见、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服务、统计执法监督等工作。法律顾问参与统计法治工作已形成常态,为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保障,提前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此外,还多次向干部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服务已全面走进干部职工工作生活。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公布”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自查和清理工作,没有发现与现行开放性政策、《外商投资法》等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近年来,未制定过规范性文件。
(四)执行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1.执行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宁波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操作规程(暂行)》《宁波市统计局系统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宁波市统计局重大统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规范执法行为。通过细化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实效。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扩大“双随机”检查范围,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浙江省统计局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予以惩处。今年以来,我局对60家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查实统计违法案件4起,共计经济处罚0.55万元,依法进行了统计行政处罚,所有处罚均履行了法定程序。截至目前,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落实“三项制度”。根据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统计局)政务信息网等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和相关执法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监督方式等信息。
(五)强化制约与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1.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多年来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涉及复议纠错、执行裁定决定等相关工作。也未涉及第一责任人出庭应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落实司法建议等相关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不足之处在于:
一是需要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畅通举报道,全面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央文件规定提出的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的处分处理建议,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震慑统计违法行为的强大氛围。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推选骨干参加2022年度国家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证考试,努力实现全员执法的工作目标,推行全员执法理念,缓解目前全局只有4个执法人员,执法力量薄弱的现象。多渠道组织法治培训,对执法队伍开展系统性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统计业务等指导培训,提高查案能力和办案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本部门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检查,把好审核关,对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加以纠正。组织执法队伍参加统计部门、司法部门开展的案卷评审活动,对优秀执法案卷进行专题式、条目式学习,进一步建立一套规范完整的统计执法检查操作规程,提高持证统计人员立案、调查、取证等方面的业务技能。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
年初主持研究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其中,坚持把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必须由局党组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做出。出台《2021年海曙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重点任务,做到亲自参与到统计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协调、任务督办的各个环节,带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制度
今年为迎接国家统计局的统计督查,坚持以上率下,系统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进行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周二夜学”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律法规、《民法典》等。同时本人带头上好党课,牵头推进各项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
(三)配合区纪委监委开展执纪问责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下发的《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不定期向区纪委监委汇报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职责情况,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在日常统计管理、统计数据核查、数据违法举报等工作中,对相关单位及公职人员存在统计领域造假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和不正确履行职权,造成严重失职失责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主动与纪委监委沟通,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情况
1.认真开展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机制。区统计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运用法律思维方式,研究全区依法统计的具体措施和法律顾问的聘用程序,严格规范政府法律服务范围。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各类行政决策机制。
2.科学聘用确保服务质量。严格筛选律师事务所的资质及整体素质,充分了解法律顾问工作现状、合同签订情况和费用等,同时选择信息渠道畅通、政府法律服务经验丰富,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且执业年限较长的律所和律师予以聘用,近几年每年与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选聘1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不断拓展法律顾问参与应急管理事务的途径和方式。
3.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工作方式、权利义务、聘用期限、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明确,强化法律顾问在今后对全区统计工作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制宣传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引导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政事务处理,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全面记录、反映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2021年共委托法律顾问对15份以本单位名义直接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意见。
四、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区统计局将继续加强依法统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顺利推进,为完善统计体制、组织开展各项常规执法检查保驾护航。
1.制定海曙区统计法制“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不折不扣把《监督意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2.持续通过各专业培训会议,对统计人员开展普法教育,以“9.20”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运用各种手段,面向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树立依法统计意识。
3.继续加强统计执法,认真查办统计违法案件,严肃查处统计腐败行为,直接督办有重大影响的统计违法案件,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
4.抓好统计执法工作常态化管理,实施统计执法大检查和统计执法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多种形式执法,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