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林中队作出第一起“首违不罚”行政处罚决定
时间:2022-03-23
16:56
来源:古林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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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2日上午,古林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机场路环城南路交叉口高架桥下时,发现有人在桥下售卖雨衣等物品,执法队员向其出示了执法证件,并告知其无照经营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周女士表示,自己是第一次出来售卖,看到外面下雨就想在桥下卖一下雨衣,经执法队员提醒后,认识到了自己无照经营的行为是违法的,并表示会立即清理并离开,希望从轻处理。鉴于当事人第一次违法,且及时改正,未造成违法后果,执法队员现场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
这是全局推行“轻微不罚”、“首违不罚”以来,古林中队作出的第一起“不予处罚”决定案件。中队今后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文件规定,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人性化、审慎作出各项处罚决定。